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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返还 免申即享6月的这笔钱,请查收!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发布时间:2022-06-22 16:09:06


    近期

    你是否收到这条短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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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奇怪,2021年度稳岗返还补贴工作已启动,凡是在前三批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名单中的企业,均会收到以上短信。临安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已于6月启动资金拨付工作,目前已完成前两个批次的拨付。没有收到短信的单位也不要着急,耐心等待后面批次的免申即享名单。

【公示查询】

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angzhou.gov.cn/)—点击“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中的“就业创业补贴”—点击“ 关于稳岗返还(稳岗补贴)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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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对象及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以下为两种裁员率计算方式,符合其中之一者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缴费月数计算至2021年末。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参考省统计局确定的大型企业名单。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但参照实施单位同时列入大型企业名单的,按大型企业标准执行。

 

返还方式

1.免申即享

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2.自主申报

“免申即享”外的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进行申领,或通过线下(临安区行政审批中心就业综合窗口)进行申领。

【咨询电话】

0571-63722458

 

 

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其他

1.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返还。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时符合稳岗返还政策和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的,优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3.单位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或失业保险费未到账不超过1个月的,可以申请享受。

4.返还资金用途:稳岗返还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5.提高防骗意识:我市稳岗返还网上申领途径为浙里办AP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其余途径均未经人社部门认证。政策执行过程中,人社部门会对推送提醒、办件结果等内容发送短信,没有链接,会用文字说明路径,请注意辨别,以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