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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民政局出台了《临安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核实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经过资格核实、编入推荐性目录的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社会组织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之一,具备灵活性、专业性、多样性等优势。针对公众多元化需求,能够提供“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托育扶幼、应急救援”等专业性服务。近年来,我区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已基本形成门类齐全和内容多元的社会服务体系,但长期以来,存在着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不规范、监督评估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约着社会组织的长久发展。
“《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了统一的管理标准。”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对申请资质核实的社会组织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申报对象为在临安区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除需满足依法注册、年检合格、条件要求、管理制度等要求外,《指引》为部分满足优选条件的社会组织开辟“绿色通道”,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据了解,资质核实工作一般从每年10月开始,经过审核、公示后,每年12月1日前,区民政局将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本级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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