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662302032/2022-83473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7-04 15:06:33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要求,结合临安区工作实际,拟将教育、广电、公安、水利、民政、消防救援、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建设13个方面共284项执法事项交由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办事处、太湖源镇人民政府、於潜镇人民政府、昌化镇人民政府处行使,拟定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61076617,61086658;

电子邮箱:csglj_la@sina.com

联  系  人:郑丽莎、泮臻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662302032/2022-83473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04 15:06:33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要求,结合临安区工作实际,拟将教育、广电、公安、水利、民政、消防救援、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建设13个方面共284项执法事项交由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办事处、太湖源镇人民政府、於潜镇人民政府、昌化镇人民政府处行使,拟定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61076617,61086658;

电子邮箱:csglj_la@sina.com

联  系  人:郑丽莎、泮臻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