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临安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07〕18号)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在编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新招聘的初次就业人员约定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约定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调动人员、新招聘人员的签订时间按区教育局开具的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签订;原在校人员合同期已满的人员的签订时间按上一份合同的结束时间签订。
三、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聘用单位存入个人档案(教育局档案室)。各类挂职、借用、外派民办学校等的人员均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订。
四、《杭州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合同样本》为通用文本,双方需认真研读文本内容,有另行补充约定的可另行约定其他事项,但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聘用合同签订工作须在9月16日前完成。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