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3-0018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3-01-1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3-01-11 14:26
来源:
区水利水电局
浏览量: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其中法规文件126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公告公示171条,建议提案7条,全年公布行政许可信息218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行政复议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围绕政务“五公开”要求,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结合区政府、局党委中心工作,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浙江政务直通车、“临安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将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发布。2022年,在“临安水利”微信发布信息270条,“政务直通车”信息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一方面,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科室提供的政府信息,统一发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按照2022年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健全政务公开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6.1470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2年,水利水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满足社会群众了解水利方面的信息的意愿不足、发布水利方面的信息数量还待提升。

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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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3-01-11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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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其中法规文件126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公告公示171条,建议提案7条,全年公布行政许可信息218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行政复议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围绕政务“五公开”要求,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结合区政府、局党委中心工作,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浙江政务直通车、“临安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将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发布。2022年,在“临安水利”微信发布信息270条,“政务直通车”信息3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一方面,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科室提供的政府信息,统一发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按照2022年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健全政务公开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6.1470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2年,水利水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满足社会群众了解水利方面的信息的意愿不足、发布水利方面的信息数量还待提升。

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