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为加强学校(单位)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学校(单位)2023年度工作实行综合考评,现就综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与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综合考核体系,聚焦过程管控,强化结果运用,推动督考一体、考评一体、考用一体,激励引导学校对标先进、比学赶超,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整体水平,为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1.突出党建引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压紧压实学校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考准考实党的建设成效,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考核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不断加强党对学校全面领导和学校党的建设。
2.锚定一流目标。切实发挥综合考核牵引性作用,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城市教育,着力构建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教育目标与生态,不断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3.突出实绩导向。聚焦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教育优秀人才队伍、学校高水平治理机制、创建良好教育生态等关键内容,全面构建实绩实干实效评价体系,考准考实考严学校内涵式发展成效,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确保精准高效。根据办学特色和基础差异,分层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优化考核程序,精简考核项目,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不断提高综合集成水平,切实提升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考核对象
本实施办法所指考核对象为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不含7所直属学校、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绩效、领导评价和教育创新创优等四方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具体考核内容。
1.党的建设。主要包括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全面领导等。设置平安校园、师资队伍、信息宣传等考核指标。
2.高质量发展绩效。主要考核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办学高质量发展情况。设置德育工作、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育科研、后勤绩效、装备管理等考核,以及区教育局重点工作推进及日常管理督导检查等方面指标。
3.领导评价。每学年末由区教育局领导根据日常监测、综合考核结果等开展总体评价。
4.创新创优工作综合评定。
四、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采用学校自查自评、科室平时考核、局领导考核等形式进行,年底由区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
(一)自查自评。年底被考核对象要认真梳理总结年度工作,并对照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然后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将自评、创新创优申报材料报区教育局督导科。
(二)科室考核。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依据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的相关细则,利用平时工作检查和工作台帐对学校(单位)、幼儿园进行考核,并建立考核台账。
(三)领导评价。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途径了解掌握的情况,在年底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四)综合评分。根据科室考核、领导评价、创新创优得分汇总评分。
五、成绩评定
(一)依据考核对象的性质、规模,采用分类考核、等级考核、百分制计分的办法进行。
小学、初中、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计分办法为:(党的建设得分+高质量发展绩效得分)×90%+领导评价得分+教育创新创优考核得分;直属单位计分办法为:依据重点职能工作完成情况、领导测评情况、创新创优工作综合评定。
(二)被考核对象工作业绩综合考核成绩按类(组)别得分排序,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档次,其中优秀数原则上占各类(组)单位数的30%,考核领导小组可根据各类(组)中工作业绩适当增加优秀数,增加数全区不超过5%。
(三)当年创建为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的直接晋档。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降档处理”:
1.发生重大教育教学管理责任事故的;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3.有严重违规收费行为的;4.有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5.严重违反依法办学、规范招生或省教育厅“减负”有关规定的;6.发生重大信访维稳等问题,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7.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8.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9.严重违反效能建设的;10.严重影响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等全局性重点工作推进的。
对于发生上述情况且影响特别严重的,或学校教职工有2人以上(含)受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处罚的、或2名以上(含)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校级领导主要负责人因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年度考核定为较差。
六、结果运用
1.本考核结果与学校(单位)的各类评奖评优、校长与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年终考核奖等挂钩。
2.本考核结果与校长工作考核挂钩。
3.建立考核反馈公布制度。
七、组织领导
为使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学校(单位)工作业绩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 长:褚凯军
副组长:方望东 孔祥浩 汪小敏 吴晓玲 张 辉陈宏辉 沈建中 沈坚东 夏 泳
组 员:徐新德 高 凌 黄文杰 林立军 翁向东
黄兴伟 朱 军 王跃军 梅永忠 蔡益飞胡奇波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望东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兴伟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督导科。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学校(单位)工作业绩综合考评的重要意义,把考评作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有效载体。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学校(单位)要根据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和各督学中心要加强督查与指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过程,讲究实效。考评目的是为了推进工作,达成目标,因此必须注重过程。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要加大日常检查考核力度,建立考核台账,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本意见未涉及的内容,根据需要经考评领导小组同意可另行增加。本意见由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民办学校的考核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细则执行。
附件1:2023年学校(单位)、幼儿园分类分组、考评内容及权重、优秀级名额.xls
附件5:2023年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细则.doc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