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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校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23-12-05 11:05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学校团组织: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团临办〔2023〕2号)要求,2023年度各高中团费直接上缴至团区委,各初中、镇(街道)教育联合团组织等的团费由教育团工委统一收缴,团费上缴比例依据《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请各初中团组织、教育联合团支部(见附件1)按要求做好本年度的团费收缴工作,并在12月11日前按基数上交至教育团工委,联系电话:61103773,团费收据由团区委统一开具。


附件1:2023年度临安区初中、教育联合团支部团费上缴基数.xlsx

附件2:团临办〔2023〕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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