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团组织: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团临办〔2023〕2号)要求,2023年度各高中团费直接上缴至团区委,各初中、镇(街道)教育联合团组织等的团费由教育团工委统一收缴,团费上缴比例依据《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请各初中团组织、教育联合团支部(见附件1)按要求做好本年度的团费收缴工作,并在12月11日前按基数上交至教育团工委,联系电话:61103773,团费收据由团区委统一开具。
附件1:2023年度临安区初中、教育联合团支部团费上缴基数.xlsx
附件2:团临办〔2023〕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