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临安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习会,局党委书记、局长姚建宏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2022年11月22日至2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该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强调,《条例》是我省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紧密结合浙江实际,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修订后的《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聚焦安全生产管理重点难点,体现浙江特色元素,将行之有效的创新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进一步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紧扣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全体班子成员要带领分管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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