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97号)(附件1)转发各校,请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教师警示教育,确保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特别是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整治的六类情况。
2.各校要建立开展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落实整治工作。要畅通学校举报渠道,主动公开学校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安排值班人员落实接听处置。接到举报线索要迅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落实闭环管理。各校在7月15日前将省教育厅开设的“2023年暑期浙江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二维码、区教育局举报信息和学校举报信息(附件2)张贴在学校公示栏、校门口等明显位置,公布到家校群,多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各校要主动排查在职教师违规兼职补课行为,重点关注隐形违规现象和艺术类教师参与违规兼职补课等情况。针对相关教师主动开展专题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要求。
4.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区教育局将结合全省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暑期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监督检查,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依法依规从快从严处理。同时建立倒查机制,对师德师风整治不到位,仍发生教师有偿补课的学校,要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并与学校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对在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查处不及时,不配合、不支持,以及“通风报信”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pdf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