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政法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结合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开展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谢莉萍,负责巡察板桥镇党委及2个村级党组织。
2.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方鑫俊,负责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及2个村级党组织。
3.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朱志军,负责巡察区检察院党组及2个村级党组织。
4.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盛海忠,负责巡察区委政法委及2个村级党组织。
二、时间安排
巡察了解时间为10月中旬至12月20日。
三、巡察内容
1.巡察监督重点: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夯实基层基础,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四是坚持推动问题解决,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利器作用。
2.在以上巡察“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基础上,政法领域巡察要重点了解政法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履行专政、管理、服务等核心职能责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高水平法治和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等情况。
3.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四、反映问题渠道
1.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18906511611,电子邮箱:laqwxcz1@hz.gov.cn。
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电话:18906511987,电子邮箱:laqwxcz2@hz.gov.cn。
区委第三巡察组:联系电话:18906510708,电子邮箱:laqwxcz3@hz.gov.cn。
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系电话:18968189551,电子邮箱:laqwxcz4@hz.gov.cn。
2.驻点巡察期间,设置征求意见箱(由各巡察组设置并公布)。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上述范围之外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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