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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工作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24-03-01 16:12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17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德体卫艺〔2024〕17号)要求,现就落实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及以上持证率达到25%。2024—2025年我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计划一千人,每年五百人,各校2024年培训人数分配见附件(2025年培训人数根据2024年培训情况动态调整)。各校应根据培训计划数,统筹组织做好本校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及以上持证率目标。     

二、培训计划

1.培训地点:临安区

2.培训时间:2024年暑期,连续培训7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参训人员:持心理健康C证满3年的教师方可参加B证培训。优先组织符合参训条件的心理健康教育分管校长、中层、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体育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B证培训并取得B证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选拔、落实本校参训人员,保证培训通过率,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各校参与B证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2.各校按照培训计划(附件1)确定好参训人员名单,填写汇总表(附件2),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汇总后,于3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lajylw@163.com,直属学校直接上报(联系人:李炜,电话:61103773)。

3.培训费用(预计1500元/人)由学校支付,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待培训结束后回所在单位报销。

4.请教育研训中心组织好培训工作。

附件1: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2024—2025年度B证培训计划表

附件2:临安区2024年度B证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临安区中小学校2024年度B证培训计划表.docx

附件2:临安区2024年度B证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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