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编制2024/2025学年教育事业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重视事业计划的编制,力求计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
义务教育中小学非起始年级不得扩班,特殊情况的需要报教育局审批;起始年级班级数核定,要注意遵循如下原则:
1.小学全年级学生数在45人及以下,初中在50人及以下的只能编为一个班级,一律不得编为两个及以上班级(小学分属两个及以上校区的除外)。
2.公办幼儿园小班25人及以下、中班30人及以下、大班35人及以下一律不得编为二个班(分属二个园区的除外)。
3.鉴于下达事业计划时参考的学生数为招生计划数或调查摸底数,与正式开学的学生实际报到数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要求编班,教育局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师编制数。
二、学校及校区的撤销和学校更名必须要有学校书面报告,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审核,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各校、幼儿园事业计划表于3月18日前交教育辅导站,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收齐汇总后(纸质稿+电子稿)于3月22日前上交基础教育科,直属学校直接上交。
幼儿园事业计划表交孙新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107463370@qq.com。各中小学、直属学校事业计划表交谢依欢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lajy2023@126.com。
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