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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24-03-19 09:24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教育部、省、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合力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提质增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8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38号)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有效减少近视发生,共同守护光明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日前。

三、活动内容

(一)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各校特别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要开展“每班张贴一张标准对数视力表、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一次眼保健操、每月开展一次班级内视力自测、每季度开展一次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活动、每学期初开展一次专题部署、每年跟踪对比分析一次全校学生视力状况”等“六个一”近视防控试点工作,探索总结近视防控创新举措和有效方法,让广大中小学生、幼儿、教师和家长都参与到近视防控中来。

(二)深化固本强基行动。各校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100%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落实每天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加强课间十分钟管理,引导并督促学生课间“离座”走出教室,因地制宜科学组织开展适当的游戏活动和远眺放松等,让学生的眼睛在课间能得到充分休息,缓解视力疲劳,有效调节情绪、放松身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强化护眼宣传教育。各校要根据《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见附件1),充分发挥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作用,突出眼健康的重要性、近视的危害性和眼健康防护常识等内容,切实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日常行理规范,通过健康教育课程、专家讲座、校园电视广播、宣传栏、主题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持续推广精准、科学、有效的近视防控方法,引导儿童青少年切实增强爱眼护眼意识,纠正不良用眼行为。

(四)开展近视监测干预。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宣传教育月期间,各中小学校开展1次全员视力普查监测,重点关注中小学生寒假返校后视力变化情况,及时将视力监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引导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家长尽快陪同孩子到正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矫正。强化医教结合,医校协同,运用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支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加强学生视力检查和咨询指导,指导视力不良学生及时矫治,帮助改变不良用眼行为和习惯,做到近视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早矫治,保障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

(五)加强家校协同联动。坚持家校协同,及时反馈视力检测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开展科学合理指导,引导并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校外教育监护职责,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有意识主动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时长,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合理安排孩子的居家学习起居时间,保障睡眠时间,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六)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对标国家《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进一步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确保学校教室照明达到卫生标准。

(七)选树推广示范典型。各片区对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基本要求》,选树推广片区学校中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可复制性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请各片区总结遴选1-2个近视防控工作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以“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加强近视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筹划部署,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针对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突出宣传公益。各地各校要坚持公益,严禁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活动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活动和宣传,严禁任何无资质的机构进校园开展视力监测筛查等相关工作。

(三)注重联动协调。各校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和专业医疗机构,加强教卫联动,积极邀请专家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实施科学指导,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月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注重总结经验。各校要积极总结,将本次活动做成每篇、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影响。

请各校于4月1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照片(3张)、总结上报,请各片区于4月1日前将近视防控工作典型案例上报。其中,幼儿园自行组织学生近视筛查工作,4月15日前将汇总表上交(见附件2)。联系人:朱旭晨,电话:0571—61067283。

上交方式:直属学校发送邮箱717574715@qq.com,其余学校交辅导站汇总后上交。


附件1: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docx

附件2: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情况表.xls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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