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4起森林防火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被通报
日期:
2024-03-27 16:42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当前正值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发生4起森林防火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希望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案例一

2023年3月6日13时许,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龙马村石壁东坑坞发生森林火情。3月17日,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查,火情系当事人清理雷竹林违规用火引发。4月24日,当事人杜某某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人民币1100元整。

案例二

2023年3月6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桥村马岭发生森林火情。3月15日,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查,火情系当事人竹林违规焚烧引发。3月29日,当事人钟某某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人民币1100元整。

案例三

2023年3月6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九狮村坦上黄梅坞发生森林火情。3月17日,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查,火情系当事人竹林违规吸烟引发。4月12日,当事人吴某某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人民币1100元整。

案例四

2023年3月28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祈祥村盈村小外湾发生森林火情。4月6日,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立案调查,经查,火情系当事人竹林违规焚烧引发。4月28日,当事人吴某某被於潜镇人民政府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区农业农村局提示: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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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4起森林防火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被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7 16:42:17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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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发生4起森林防火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希望广大群众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案例一

2023年3月6日13时许,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龙马村石壁东坑坞发生森林火情。3月17日,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查,火情系当事人清理雷竹林违规用火引发。4月24日,当事人杜某某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人民币1100元整。

案例二

2023年3月6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桥村马岭发生森林火情。3月15日,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查,火情系当事人竹林违规焚烧引发。3月29日,当事人钟某某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人民币1100元整。

案例三

2023年3月6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九狮村坦上黄梅坞发生森林火情。3月17日,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经查,火情系当事人竹林违规吸烟引发。4月12日,当事人吴某某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款人民币1100元整。

案例四

2023年3月28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祈祥村盈村小外湾发生森林火情。4月6日,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立案调查,经查,火情系当事人竹林违规焚烧引发。4月28日,当事人吴某某被於潜镇人民政府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区农业农村局提示: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