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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俞雷丧失教师资格的公告
阅读: 时间: 2024-03-28 11:27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俞雷,男,汉族,1975年1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0***********1711,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编号:20033300930001132,因故意犯罪于2023年9月4日被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事判决书编号:(2023)浙0112刑初2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现决定对俞雷作出丧失教师资格处理,从刑事判决之日起同时丧失。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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