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各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杭州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新时代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17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届杭州市中小学星级学科带头人评定工作的通知》(杭教人〔2024〕5号)等文件精神,杭州市教育局将开展首届杭州市中小学星级学科带头人评定工作,现就我区开展“首届杭州市中小学星级学科带头人”报名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以及教科研训机构在职在岗专职教科研人员。
2024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在杭州市范围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领域卓有建树,理想信念坚定、教育情怀深厚、师德师风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专业水平高超、引领艺术精湛,具有终身学习力、核心竞争力、杭州辨识度、全省乃至全国知名度,具备公认的育人业绩和良好的评价口碑。(详见附件1)
相关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底。
三、推荐指标、评定指标设置
(一)杭州市推荐及评定指标
首届杭州市中小学星级学科带头人的推荐指标为2500名。首届杭州市中小学星级学科带头人评定总额不超过2000名,设置三星级(50%)、四星级(35%)、五星级(15%)共3个星级,获评者聘期3年(2024年9月至2027年8月),到期自动终止。
(二)我区推荐指标
我区可推荐星级学科带头人指标为120名,不分星级报送。学校推荐不分星级,但在平台上报时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顺序且每个星级按综合实力强到弱的顺序上报,同时在纸质《汇总表》备注“符合五星级”或“符合四星级”,符合三星级不用备注。
四、工作要求
(一)贯彻师德为先原则。把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申报推荐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操守的考察。学校(单位)党组织应为所推荐的党员教师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为非党员教师出具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二)贯彻教学最优原则。各校(单位)在推荐时要严把质量关,坚持好中选优原则,要全面考评,把专业功底扎实、上课广受学生欢迎、最能代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推荐上来。推荐人选要结构合理,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贯彻程序公正原则。各校(单位)要严格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初评,接受各方监督,并进行公示,公示须注明公示期限、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以及联系人等。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查核,经核查举报属实、部分属实或结论未定的不得推荐上报。
五、操作流程
星级学科带头人评定实行线上申报,网址:“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已失效)。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本人在平台进行申报;符合“不占指标申报”人员(见“其他说明”)通过平台开设的专栏进行申报。个人材料申报时间截至6月8日。
(二)学校、辅导站(中心学校)审核。各学校(单位)根据认定条件制定遴选方案,在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在申报平台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相关材料报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汇总。
(三)区县推荐。区教育局成立杭州市中小学星级学科带头人评审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教师报名审核、评审推荐工作。我区将在6月中下旬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与综合评审,并在本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推荐指标推荐到杭州市教育局参评,杭州市教育局实行差额评定。
六、材料报送
1.申报教师务必于2024年6月8日前通过“杭州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完成个人材料报送给学校(申报教师必须提前完成“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教师个人信息维护,信息须第二天才能提取),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各学校(单位)于2024年6月10日前审核并上报申报教师的材料,各片由辅导站汇总上交。平台佐证材料与《申报表》填写信息必须一致,并于6月11日前上交《杭州市星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详见附件2)(本表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教师可以在完成申报后打印成纸质稿)和单位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此表可以在申报系统中生成电子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申报表》要求装订美观、统一白底黑字,党组织鉴定意见加盖党组织章,单位意见加盖行政章)。
联系人: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周朝民,联系电话:63723176;区教育研训中心杜群尔,联系电话:63611128。
七、其他说明
1.杭州市在星级学科带头人评选中,原则上西部5个区、县(市)评定总额不少于1/3,原则上45岁及以下的中青年骨干占比不少于1/3。同时评定名额向一线骨干教师倾斜。
2.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或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担任国家级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浙江省特级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或三级岗位聘任者可不占指标直接申报。
3.根据《杭州市中小学星级学科带头人评定激励工作方案》(杭教办〔2024〕3号)文件精神,杭州市教育局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颁证和发放奖励,对三星级学科带头人仅颁证,对四星级、五星级学科带头人在颁证的同时按标准给予专项绩效奖励。聘期内,跨县域或跨层级调动的,专项绩效奖励停止发放。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星级评定专项绩效奖励,并视情进行相关处理:(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2)存在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3)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4)在考核、评定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5)存在其他不适宜享受星级评定激励情形的。
5.区级的新一轮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工作,将与杭州市星级学科带头人一并考虑,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附件:1.星级学科带头人评定条件
2.杭州市星级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3.杭州市星级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