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成校: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2024年度职称评审文件要求,申报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含实验、教育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1篇(项)任现职以来的第一类代表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行专家鉴定。现将报送鉴定(认定)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要求及范围
请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研究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杭教办人〔2024〕75号)及相应文件附件精神执行。
研究成果获奖或发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底。研究成果鉴定结论5年内(任现职期内取得)有效,如2024年鉴定合格的研究成果,2028年前有效。
网络首发及优先数字出版等暂不予认定。
符合文件目录可直接认定等次,以及参加成果鉴定的,均须通过职称平台申报。逾期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平台完成申报的,当年不予补报。
二、报送方式
申报成果鉴定(认定)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由本人提交-学校(单位)初审-区教育局复审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各学校(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报送,不符合送审要求的研究成果一律不具备鉴定(认定)资格。已经取得鉴定(或认定)结论的研究成果,不得再次申报研究成果鉴定(或认定);同一研究成果申报直接认定的,不得重复报送研究成果鉴定。
杭州市教育局对申报的研究成果进行逐一查重。凡有弄虚作假、抄袭论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在系统内通报,取消申报资格或评审结果,情节严重的,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纳入“市教师职业生涯服务平台”个人诚信档案。查重未通过的研究成果不得再次申报鉴定。
四、上报要求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为7月18日(周四);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日(周四);
学校(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5日(周一);
请各学校(单位)及时通知,提醒申报人员仔细对照申报操作手册有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系统上报。对审核退回的人员,要加强提醒,确保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完成保送。
联系人:周朝民,联系电话:63723176。
附件1: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成果申报操作使用手册(个人用户版).pdf
附件2: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成果申报操作使用手册(用人单位版).pdf
附件3:2024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鉴定平台审核要点.wps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