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紧紧围绕“五个年”行动,为全力打造“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强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统筹谋划部署。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法治临安建设工作要点》,把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区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二是强化法治能力。制定学法计划,持之以恒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出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开展以案释法、公开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开展3轮法治专项督察,以实地和书面形式对16家单位进行督察。制定《临安区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优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生态。一是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实体化运行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专区,开通上线“临企通”法治服务模块,涉企法治服务事项窗口线上线下共受理3012件,办结率均为100%。开展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指引制定工作,编制《电线电缆产业风控法务指引》。二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法律环境。培育市场化解纷力量,推进市场化解纷,成功化解涉企纠纷897件,涉及企业2472家,解纷平均用时较诉讼程序缩短40天,节省纠纷解决成本792万余元。优化迭代企业挽救价值估值系统,运行以来成功挽救小微企业21家,化解债务31亿元,盘活土地176亩,企业破产案件处置成功率提升至24.14%,债权清偿率提升至35%,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办《竞跑者》录用刊发。三是构建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落实“亮码检查”“无计划不检查”制度,“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率达55.10%,累计减少扰企检查5180户次。贯彻柔性执法理念,涉企类行政执法“慎立案、慎处罚”和“双向预约”工作,分别入选市政府“为企办实事”工作典型案例和动态遴选项目。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梳理确定区级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指导全区部门、镇(街道)完成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梳理确定镇(街道)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前置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37个,审核以区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行政协议14件,区政府重大执法决定4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89件,予以废止10件,宣布失效4件,决定修改3件。三是提升合法审查质效。推行合法性审查目录化管理,组织镇(街道)编制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全面开展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工作,成立区级合法性审查服务中心,为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系统有效使用率和备案审查完成率均达到100%。任命两批法治审查员共37人,对行政协议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1337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综改”走深走实,创新拓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文物保护监管“一件事”入选全省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例汇编,“一园一站”和“一支队伍管保护区”品牌持续擦亮。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执法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规范建筑垃圾领域案件办理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落实“简案快办”“亮码检查”工作,亮码率达99%以上,监管执法扰企扰民投诉率明显减少。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执法巡察监督,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每月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全过程监督,通过监督系统处理案件12件,发现问题3个,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各执法单位抽取行政执法案卷187件开展集中评查,发现问题案卷20个,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4份。
(五)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基础。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出优出色。深入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做好法援惠民生工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81件,法律咨询5670人次。优化涉外公证法律服务供给,“数信零跑平台”远程在线公证等相关工作案例被新华社报道。二是矛盾纠纷化解出实出效。打造“1+18+N”的调解品牌矩阵,完成“潜阳壹家”“青和协”等6个镇街调解品牌建设,新增调解工作室15家,新成立“装饰装修商会”“房地产行业”等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太湖源镇化解征地拆迁纠纷“四四”工作法,入选杭州市十大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以“配强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切入口,推进信访法治化改革工作,相关经验做法获得中央社工部部长批示。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出新出彩。持续更新“00后法治小剧场”,开设“合规一‘企’说”专栏,推出“法律明白人”普法短视频,开展“民法伴生活 法治促营商”主题直播。建设“‘童’心向法‘青’力亲为”普法品牌,助力青少年法治素养精准提升。完善青山湖科技城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元素,推进乡村振兴法治馆和民法典主题馆建设。
(六)提升行政争议案件化解质效。一是加强争议源头治理。加强行政案件败诉风险治理,印发《行政败诉复盘溯源及联合审查机制实施方案》,以“8+3”举措为抓手,推动降低行政诉讼败诉风险,降低败诉率,2024年行政败诉率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落实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强化行政败诉案件复盘研判工作,发布《临安区行政机关(国企)涉法涉诉案件通报》4期,编发《临安区行政案件典型案例汇编》,提升“以案促改”成效。二是推动协调联动化解。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立“行政案件闭环化解一件事机制”“重点案件府院协调化解机制”“案前沟通衔接机制”,化解行政诉讼42件,调撤率达39.3%。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内部分流促调体系,导入内部分流促调体系的复议案件30件,调解成功17件。三是发挥复议主渠道作用。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1个,行政复议便民点18个,做到行政复议案件应收尽收,2024年通过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600件,复议、诉讼收案比达8.21:1。落实行政复议监督指导职责,依法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14件。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领悟不够透彻、运用不够全面,述法工作开展不够务实、流于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较少,法治建设工作合力较为薄弱。在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还存在决策目录编制较少,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执法力量下沉最佳比率没有达到,下沉事权与人员仍不够匹配,且执法事项划转与承接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合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法部门间的协同协作和衔接配合不紧密顺畅,在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保全、法律适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细化规范。
(三)行政争议的化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行政争议依然高发,集中在征补拆迁、公安、市场监管等领域,聚焦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等事项。执法机关法治意识不强,证据保全认识不足、执法过程不严谨、法律依据错用漏用等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征补拆迁领域中存在程序违法和超越法定职权,信息公开案件中存在超期答复和遗漏答复等问题。
(四)法治队伍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公职律师配备率不高,法律顾问存在“聘而不用、顾而不问、谏而不纳”等问题。政府部门法制科室专业素质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法制科室工作人员尚不具备法学学历或通过法律考试。镇街法治审查员队伍稳定性不足,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实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总结部署法治临安建设工作。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全区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总结分析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就行政复议诉讼、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听取汇报,并作出指示批示。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专题学法4次。区政府和26家政府部门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履职情况,推动审议意见及跟踪监督事项落地落实。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行政决策行为质量。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应纳尽纳。完善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管理机制,发挥区合法性审查服务中心督促指导作用,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源头上规范行政决策。
(二)构建便民利企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和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丰富涉企法治服务项目。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编制重点产业风控法务指引,发挥装饰纸、电线电缆产业风控法务指引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推行行政检查“九条举措”,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推动规范检查、精准检查、协同检查。
(三)加大“两高一低”整治力度。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案件败诉风险源头治理及化解处置”机制,强化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首要责任,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败诉(纠错)风险。强化类案总结和典型案例通报,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继续提升复议、诉讼收案比,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建强执法人才队伍,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扩大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特长的作用。做强做优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镇街法治审查员实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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