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17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德体卫艺〔2024〕17号)要求,现就落实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级资格证书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及以上持证率达到25%。结合上级单位要求及2024年度培训情况,拟定我区2025年培训计划(附件1)。各校应根据培训计划数,统筹组织做好本校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及以上持证率目标。
二、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暂定2025年秋学期教师报道后,培训及面试共7天,具体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
2.参训人员:持心理健康C证满3年的教师方可参加B证培训。优先组织符合参训条件的心理健康教育分管校长、中层、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体育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B证培训并取得B证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选拔、落实本校参训人员,保证培训通过率,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各校参与B证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2.各校按照培训计划(附件1)确定好参训人员名单,填写汇总表(附件2),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汇总后,于5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lajylw@163.com,直属学校直接上报(联系人:李炜,电话:89543346)。
3.培训费用(预计1500元/人)支付方式另行通知。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待培训结束后回所在单位报销。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