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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并发放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25-07-08 14:42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相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并发放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2号)、《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继续做好2025年我区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申领电子证书范围和对象

根据浙教办函〔2022〕162号通知精神,从2022年起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工作。在线申领电子证书的范围和对象为:按照浙教人〔1998〕146号规定纳入《荣誉证书》范围的临安区教育局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专任教师。

二、在线申领办法

(一)学校统计、审核、公示、上报材料

1.统计:学校统计截至2025年8月底符合申报教师信息。

2.审核:学校必须对照相关档案材料,认真核查申报教师的教龄情况。

3.公示:学校须将申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当天、双休都不算在内)。

4.上报材料: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学校将以下4份材料于7月25日前报组织人事科(一)。

(1)《附件.2025年度申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电子证书人员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2)本校年度申领情况说明(内容主要包括申领人员情况、公示情况等);(3)申领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4)教龄审批表复印件。

(二)教师个人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28日-8月1日(教师个人须在该时间段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非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个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搜索“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进行在线申领,经教师信息自动核验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核验),并在线审核(按《关于下放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审核发放权的通知》(浙教人〔2014〕139号)规定)同意后,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领教师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链接,申请教师即可在线领取电子证书。收到短信后请及时下载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效力与原纸质证书相同,已申领纸质证书的教师原证书依然有效,不用再申领电子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为符合条件的教师在线发放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电子证书是一项服务教师的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教师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浙教人〔1998〕146号和浙教人〔2014〕139号等规定,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好条件审核关,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确保在线申领工作顺利实施。

(二)维护信息,减轻负担。各校要组织教师及时、正确地维护好“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督促指导教师把个人任教经历准确无误地录入系统;学校要对教师录入的个人信息严格审核把关,为在线核验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因学校审核的信息不准确,导致误发证书或给教师带来不便,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无特殊情况,不得再让线上办理的教师线下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三)统筹协调,保障权益。对于暂不能在线申领电子证书的学校和教师,在向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备案工作之后,继续按原办法发放纸质证书,同步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争取尽早纳入在线申领范围。持有电子证书的教师与持有纸质证书的教师享受《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规定的同等权益。

各校负责电子证书发放工作的业务经办人要认真熟悉相关流程,切实增强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提醒并指导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在线申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联系人:王丽娅,联系电话:89543309

附件:2025年度申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电子证书人员情况统计表 .xls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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