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62302032/2025-797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15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的通知》(杭综执办〔2025〕3号)精神,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了《杭州市临安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自2025年4月30日起,《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由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自2025年4月30日起,对原属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现不再纳入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行使。2025年4月30日前,已实施移交的案件,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办理。2025年4月30日(含)后移交的案件,已立案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办理;未立案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退回原业务主管部门办理。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 邮编:311300
联系人: 阮扬帆
联系电话:0571-89543547
邮箱:csglj_la@163.com
附件:
1.临安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意见征求稿).doc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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