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5002508123R/2025-10104368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5-12-0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5-12-05 09:21
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楼道平代表:

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转交我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国网临安供电公司协同办理。该建议分析了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推进临安光伏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国家发改委提出整县推进屋顶光伏发展计划以来,我局将光伏项目开发提升至“促进低碳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积极部署落实。2022年,我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发起“每人一千瓦”光伏倡议。截至2025年7月底,全区累计并网总装机容量达到73.79万千瓦,较“十三五”末增长515%提前实现“每人一千瓦光伏”建设目标,成为杭州首个达成该目标的区县。仅今年1-7月份,全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达21.02万千瓦。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构建发改+电网+属地+联盟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实施投资建设施工运维全过程监管服务制定光伏开发负面清单,印发全省首个区县级光伏项目规范——《临安区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导则》。梳理资源,做好项目资源储备工作结合地面光伏用地资源、现有电力消纳能力和未来电网布局规划全面摸清全区光伏项目资源,建立全区“十五五”地面光伏空间开发“一张图”,制定“十五五”地面光伏与储能、电网协同发展方案,夯实项目开发前期准备工作。建立集中式光伏项目联审协调机制。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需严格遵循镇街初审上报、部门联合审查、发改集中纳规的项目生成流程,系统性地解决光伏项目在用地、涉林、涉水、环境影响评价、电力消纳负荷等方面的制约性审查和可行性分析问题。2023年已完成15个“十四五”地面光伏项目的集中审查,目前联合规资和农业农村部门已完成“十五五”规划项目的初审工作。

2.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对行业的主导作用。2022年组建了临安光伏建设联盟。在发改局的指导下,联盟实行常态化专班运作。通过联盟,统一成员单位的思想认识,落实项目安全质量的主体责任,提升光伏建设行业的自律意识目前,临安区光伏联盟已有正式成员单位25家,另有69家光伏建设单位在联盟登记建立了临安光伏建设专业人才库,全面提供光伏建设咨询和工程验收的技术支持。目前,人才库内有专家53名,2023年以来,累计出动专家600余人次,为临安区500余个项目提供了咨询和验收服务加强光伏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2025年邀请专家为光伏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技术规范培训2次,并开展户用光伏建设企业项目规范建设培训2次。约谈了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企业,并不定时通过微信群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项目规范建设的提醒工作。

3. 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实行项目备案前属地、联盟审核制下发《关于临安区进一步落实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属地管理责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临安区分布式光伏属地审核资料清单的通知,明确工商业项目备案前由光伏联盟组织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属地镇街负责项目风貌和违建审核。户用光伏项目则由属地镇街负责项目风貌和建筑合法性审核。做实光伏并网前审核工作。新建工商业光伏严格实施“双验收”工作要求,并网前组织专家重点核验电气设备、逆变器、继电保护整定、通信联调及隐蔽工程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自20238月实行“双验收”以来,已完成验收项目385个。新建户用光伏需做好供电和属地联合审查工作,属地供电在并网前应及时将项目建设情况抄告属地强化标准规范执行。在并网接入环节,坚决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设计、施工、设备(如逆变器、组件、配电箱等)、并网(如防孤岛保护、电压适应性、电能质量等)标准规范,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并网。加强光伏项目现场施工指导。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等重点项目开工前,须由区发改局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政策和技术交底,明确相关建设要求,签订告知单后方可进场施工。定期组织光伏建设联盟专家对重点光伏项目进行建设过程检查。

4. 深化防治结合,消除项目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光伏发电项目专项检查。由发改局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街及光伏项目专家,实施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安全隐患检查与抽查行动,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反馈给企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光伏安装企业进行约谈并通报。切实做好既有光伏项目的核查复验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核查验收的通知》,对实行“双验收”期间并网的光伏项目进行系统性复核复验,截至目前已完成273个工商业光伏项目的复验工作。探索建立光伏无人机巡检模式。计划对全区光伏电站实施无人机双光谱航拍巡查,通过热成像和可见光航拍分析光伏组件的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玲珑片区80个工商业项目的巡检,并形成相应的分析报告。做好周期性用电检查。加强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电气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用户及责任单位整改到位。重点排查私拉乱接、防护措施缺失、设备老化、过电压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拓展全区光伏资源开发空间,秉持“应装尽装、能装尽装”的原则,持续推动“光伏+”四大行动,着力提升临安全域光伏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光伏项目的长效监管服务能力,完成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无人机光伏巡检机制,实现分散式电站的集中统一管理和高效运维。进一步优化光伏项目资源要素配置,精心谋划“十五五”光伏发展规划,确保光伏与储能、电网的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参与的光伏开发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经营。

再次感谢你对我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衷心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推动我区新能源开发利用再上新台阶。

 

承办领导:陶海龙

  人:姚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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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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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转交我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国网临安供电公司协同办理。该建议分析了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推进临安光伏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国家发改委提出整县推进屋顶光伏发展计划以来,我局将光伏项目开发提升至“促进低碳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积极部署落实。2022年,我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发起“每人一千瓦”光伏倡议。截至2025年7月底,全区累计并网总装机容量达到73.79万千瓦,较“十三五”末增长515%提前实现“每人一千瓦光伏”建设目标,成为杭州首个达成该目标的区县。仅今年1-7月份,全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达21.02万千瓦。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构建发改+电网+属地+联盟四位一体监管体系,实施投资建设施工运维全过程监管服务制定光伏开发负面清单,印发全省首个区县级光伏项目规范——《临安区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导则》。梳理资源,做好项目资源储备工作结合地面光伏用地资源、现有电力消纳能力和未来电网布局规划全面摸清全区光伏项目资源,建立全区“十五五”地面光伏空间开发“一张图”,制定“十五五”地面光伏与储能、电网协同发展方案,夯实项目开发前期准备工作。建立集中式光伏项目联审协调机制。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需严格遵循镇街初审上报、部门联合审查、发改集中纳规的项目生成流程,系统性地解决光伏项目在用地、涉林、涉水、环境影响评价、电力消纳负荷等方面的制约性审查和可行性分析问题。2023年已完成15个“十四五”地面光伏项目的集中审查,目前联合规资和农业农村部门已完成“十五五”规划项目的初审工作。

2.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对行业的主导作用。2022年组建了临安光伏建设联盟。在发改局的指导下,联盟实行常态化专班运作。通过联盟,统一成员单位的思想认识,落实项目安全质量的主体责任,提升光伏建设行业的自律意识目前,临安区光伏联盟已有正式成员单位25家,另有69家光伏建设单位在联盟登记建立了临安光伏建设专业人才库,全面提供光伏建设咨询和工程验收的技术支持。目前,人才库内有专家53名,2023年以来,累计出动专家600余人次,为临安区500余个项目提供了咨询和验收服务加强光伏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2025年邀请专家为光伏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技术规范培训2次,并开展户用光伏建设企业项目规范建设培训2次。约谈了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企业,并不定时通过微信群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项目规范建设的提醒工作。

3. 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实行项目备案前属地、联盟审核制下发《关于临安区进一步落实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属地管理责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临安区分布式光伏属地审核资料清单的通知,明确工商业项目备案前由光伏联盟组织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属地镇街负责项目风貌和违建审核。户用光伏项目则由属地镇街负责项目风貌和建筑合法性审核。做实光伏并网前审核工作。新建工商业光伏严格实施“双验收”工作要求,并网前组织专家重点核验电气设备、逆变器、继电保护整定、通信联调及隐蔽工程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自20238月实行“双验收”以来,已完成验收项目385个。新建户用光伏需做好供电和属地联合审查工作,属地供电在并网前应及时将项目建设情况抄告属地强化标准规范执行。在并网接入环节,坚决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设计、施工、设备(如逆变器、组件、配电箱等)、并网(如防孤岛保护、电压适应性、电能质量等)标准规范,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并网。加强光伏项目现场施工指导。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等重点项目开工前,须由区发改局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政策和技术交底,明确相关建设要求,签订告知单后方可进场施工。定期组织光伏建设联盟专家对重点光伏项目进行建设过程检查。

4. 深化防治结合,消除项目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光伏发电项目专项检查。由发改局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街及光伏项目专家,实施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安全隐患检查与抽查行动,及时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反馈给企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光伏安装企业进行约谈并通报。切实做好既有光伏项目的核查复验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核查验收的通知》,对实行“双验收”期间并网的光伏项目进行系统性复核复验,截至目前已完成273个工商业光伏项目的复验工作。探索建立光伏无人机巡检模式。计划对全区光伏电站实施无人机双光谱航拍巡查,通过热成像和可见光航拍分析光伏组件的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玲珑片区80个工商业项目的巡检,并形成相应的分析报告。做好周期性用电检查。加强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电气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用户及责任单位整改到位。重点排查私拉乱接、防护措施缺失、设备老化、过电压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拓展全区光伏资源开发空间,秉持“应装尽装、能装尽装”的原则,持续推动“光伏+”四大行动,着力提升临安全域光伏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光伏项目的长效监管服务能力,完成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无人机光伏巡检机制,实现分散式电站的集中统一管理和高效运维。进一步优化光伏项目资源要素配置,精心谋划“十五五”光伏发展规划,确保光伏与储能、电网的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参与的光伏开发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经营。

再次感谢你对我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衷心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推动我区新能源开发利用再上新台阶。

 

承办领导:陶海龙

  人:姚照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