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咨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市专家关于农业技术方面的咨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咨询将不予受理。
1、咨询内容与被咨询专家工作业务不符的;
2、投诉、举报、信访等建议反映类的;
3、答复内容将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
4、涉及广告、产品推销的;
5、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的;
6、同一用户在规定答复时间内多次提交内容相同或相近的;
7、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