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农办机构职能

单位名称:

临安市农办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杭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市委、市政府农村政策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承担全国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

(二)承担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美丽乡村建设、风情小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农村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考核。

(三)承担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农发基金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经济和产业化建设;承担全市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举办的有关农业项目招商会、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四)研究提出农村结对帮扶规划、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参与检查和监督有关帮扶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帮扶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实施下山移民、对口帮扶、“联乡结村”、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等工作;承担市扶贫办的日常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资源区划和农村经济区划,并进行动态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农业区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七)指导深化农村改革,负责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指导和研究,提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意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工作;参与指导小城镇综合改革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管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和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干部队伍业务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承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农科教结合的政策措施,参与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和农民的教育培训等工作。牵头实施农民素质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育、队伍建设工作。

(十)参与指导农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础组织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考核以及区市协作工作的对接和项目管理。

(十二)承担“清洁乡村”工作及牵头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协调、组织实施等职责。

(十三)承担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十四)承担“一廊十线”牵头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五)承担“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牵头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六)承担“五水共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单位地址:

临安市衣锦街3988号楼        

邮政编码:

311300

公开电话:

6372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