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和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以及林业经济调节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政策及配套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林地承包经营以及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林场、农场建设管理发展工作。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

(六)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公益林、商品林、天然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森林、湿地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

(七)负责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九)负责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渔政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林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林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开展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林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十三)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区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处。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负责农林业投资管理。提出农林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林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林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林业投资项目、负责农林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各级林业资金。负责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十六)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七)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 临安区科技大道4398号办证中心3号楼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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