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年鉴(2005)民 政 民政
概述
【概况】 2004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人数由上年度198人增加到687人,提前实现80%以上集中供养率的省定目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再度提高,保障面相应扩大。新建或改扩建敬老院25所;为50余户贫困家庭新建或改建住房;新建老年室内门球场2个。完成“市救助管理站”临时性建设,当年接待并送返流浪乞讨人员127人,因病救治2人;设立市救助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救助服务站(室)。争取国家级移民扶持资金1338万元,扶持移民村完成27个基建工程项目。妥善解决4次灾情,下拨救灾资金76万元。出台《临安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筹集慈善冠名基金2800万元,开展助困、助医、助学、助孤及帮扶结对活动。出台《临安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等管理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活动;完成331名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任务;进一步规范优抚政策,对应征青年实行发放《优待安置证》制度。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试点工作成为民政工作的一个新亮点,相关试点经验在全省介绍推广。完成全市农村130644块门牌编制设置工作。在昌化镇设立婚姻集中登记点;妥善安置31名社会弃婴;办理113对收养登记。集中整治各类坟墓24802穴、搬迁进寿坟骨灰1107只,建设生态墓地321个。完成全市60家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和创满意工作成效明显,局机关及民政科分别被评为市级满意单位和满意科室,市殡仪馆被省民政厅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福利企业】 2004年,依据上级对福利企业的资质条件要求,对全市60家福利企业进行年度审检,其中有3家被取消福利企业资格。现有福利企业57家,共安置残疾职工2536人,占残疾职工总人数的434%。实现工业总产值22亿元,销售收入204亿元,利润8230元,创税收9000万元,完成出口交货值15亿元,技改投入12亿元。福利企业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双拥工作】 2004年,开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活动,制订出台《临安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临安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和《临安市双拥模范乡镇、街道(社区)、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先后投入35万元,组织慰问10支部队的5000余名官兵,以及2500余名优抚对象;邀请并组织解放军117医院20个医务科室、38位专家教授到临安举行大型义诊活动,受到省、市多家报社、电台等媒体的关注和报道。4~5月,两次慰问在临安的驻训部队官兵。建立健全全市乡镇、街道的双拥工作台账以及帮扶网络。全市有3个乡镇、街道和2个部门单位被评为“杭州市双拥模范乡镇(街道)、单位”。杭州人民广播电台“国防之声”栏目对临安有关双拥事迹作了专题报道。
社会保障
【“五保”集中供养提前实现省定目标】 2004年,为实现省、市提出的“三年内集中供养率达到80%”的目标,市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04〕75号),把敬老院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和对乡镇(街道)进行目标考核的内容。为减轻乡镇(街道)的财政压力,市政府出台十项优惠措施,并下拨资助款170万元。市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人口总数、现有“五保”人数和未来发展需求,确定全市1200张床位的建设目标,按80%的供养率分解落实685人的集中供养任务,并组织6个工作组,深入每个乡镇(街道),协助、督促其搞好选址定点、规划设计等新建或改扩建敬老院工作。至年底,全市25所敬老院(其中新建7所、改建10所、扩建5所、修缮3所)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达1780万元。全市入院集中供养人数已由原来的198人增加到687人,集中供养率达83%,提前实现省定目标。
【“最低生活保障金”提标扩面】 市委、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指数的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对“低保”工作再度提标扩面。即从2004年1月起,农村村民由每月人均92元提高到120元,城市居民由每月人均194元提高到210元,保障人数也由上年度的2034户4388人增加到2476户5134人(其中农村1934户4412人,城镇542户722人)。全市年保障金总额逾400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230余万元。在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的基础上,对低保对象推出16项援助性政策,为他们减免医疗、水电费等37万多元。先后为处在低保边缘和因病、残、学致贫的2914户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共投入救助资金26058万元。
【灾害救助】 2004年,全市先后遭受台风、洪涝、风雹、山体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造成13万人次受灾,616万人成灾,其中重伤2人,死亡1人;房屋倒塌171间,损坏292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813公顷,粮食减产621吨,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9183万元。每次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都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查核、上报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全年共争取并下拨救灾资金累计76万元,发放棉衣(被)2000余件(床),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实施危房改造】 据调查,2004年全市有住房困难户386户,其中无房户16户,缺房户107户,危房户263户。为解决好贫困群众的住房难问题,坚持以“维修为主、新建为辅”原则,于10月26日出台《临安市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根据该《实施意见》,全市将分三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共需投入资金54635万元。至年底,50户危房得到重建或改建,共投入资金65万元。
【建立帮扶救助服务机构】 2004年6月,市政府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和社区帮扶救助站建设的意见》。7月,“市帮扶救助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室)正式成立,并落实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完成工作职能设置。市民政局为救助服务中心和各站共配置电脑27台。至此,全市以低保救助为基础的三级救助体系初步形成。
【慈善救助】 2004年,市慈善总会分别与鑫富、天松、万马和大华四家企业签署“冠名基金”,总额达2800万元,接受市电信局小灵通号码拍卖款捐赠3000元。开展助困、助医、助学和帮扶结对活动。举行慈善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一次性发放救助款253万元,救助特困家庭502户;投入善款199万元,临时助困26人;投入善款41万元,助医200余人。先后开展“慈善爱心助学”、“助孤行动”、“结对助学”等活动,投入善款1104万元,资助75名小学生、10名孤儿中小学生和35名高中特困生就学。根据临政办〔2004〕65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教育资金办法的通知》精神,筹资140万元(其中善款43万元),资助700余名低保、特困职工和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学生就学。投入善款64万元,帮助32名学生圆了大学梦。此外,慈善总会落实浙江万向集团向全市98户特困家庭资助13196万元的有关事项;帮助2位仁爱之士结对助学3名学生;帮助鑫富生化公司对3名特困户重病患者实施定向助医18万元,对公益事业实施定向资助246万元;帮助大华集团对116名特困学生实施定向助学20623万元。“六一”期间,民政部门慰问了市聋哑学校和社会福利院的孤残儿童。
【优待抚恤】 2004年,进一步明确优抚对象在交通、卫生、旅游等方面享受的优惠待遇。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工作的通知》,着重对退伍军人的定补工作的条件、要求和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使定补工作更加趋于公平、公正和公开。通过免除乡重点优抚对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其费用由市、乡镇两级财政承担),解决了在职伤残军人的医疗问题。对应征入伍青年实行发放优待安置证制度。全年共投入抚恤补助经费4602万元,发放优待金3116万元(其中乡镇、街道财政承担1367万元);为760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减免补助120余万元;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补发抚恤补助费42万元。
【退伍安置】 2004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31人,其中农村户口241人,城镇户口90人(含转业、复员士官28人、伤残军人2人)。至10月底,上述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其中农村兵中197名军地两用人才有183人被推荐录用,推荐成功率达93%;90名需安置的城镇兵中,通过政策宣传和引导,有70人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75%,市财政共支出自谋职业安置金和培训费18767万元;对其他需安置工作的20名重点安置对象,采取双向选择和政府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确保这部分退役士兵的第一次就业。
社会事务管理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2004年,全市有民间组织133家,其中社团10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家。新成立民间组织16家,其中社团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从3月起,民政局在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组织开展“诚信服务,真情回报社会”主题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其中天目外国语学校为贫困生减免学杂费总额达20余万元。
【开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试点工作】 为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题,从2004年3月起,开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的试点工作(杭州地区确定萧山、临安、建德为试点单位)。整个试点工作分筹备部署、摸底调查、确定方案、总结实施四个阶段。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印发〈临安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培育发展了太湖源镇“名茶产业协会”、“竹笋产业协会”等具有本地特色的茶叶、竹笋、山核桃、茧丝专业经济协会,并引导协会开展信息、技术、产销、流通等方面的交流与服务,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协会的集聚和辐射作用。临安的试点工作得到省、市民政部门领导的高度评价,并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
【殡葬改革】 2004年,为切实抓好坟墓整治,全面推行生态墓地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财政下拨专款200万元,各乡镇(街道)出资820余万元,用于坟墓的专项整治奖励补助。年末,全市已平毁“双空”寿坟8230座,占97%;整治“一空一实”墓穴15666座,占98%;搬迁进寿坟的骨灰1107座,占93%;整治“三沿五区”坟墓906座,占64%;已建生态墓地321个,占48%,在建生态墓地278个。全年共火化遗体3637具,火化率为100%。
【区划地名管理】 2004年,制订出台《临安市地名管理工作职责》、《临安市地名管理办法》。锦城城区新命名21条(座)街、路、桥;新设置安装街、路牌162块,门、幢牌1232块。为推行农村门牌建设,配合公安部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市民政局地名办在做好上甘街道农村门牌编制设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农村门牌的编设任务,共新编设门牌130644块。
【婚姻登记】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锦城设立婚姻集中登记处的基础上,于8月27日在昌化镇设立婚姻集中登记点。至此,全市全部实行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为规范婚姻登记制度和办事程序,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上岗资格考试。2004年,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4214对,其中结婚登记3682对,离婚登记532对,登记合格率100%。临安市婚姻登记处被杭州市民政局评为婚姻登记先进单位。 (朱龙堂)
编辑:曾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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