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军事
日期:
2010-08-11 15:50
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量:

临安年鉴(2005)政法·军事 政法·军事


概述


【概况】 2004年是深化创建“平安临安”之年。市委政法委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作为工作的主线来抓,把维护稳定放在工作的第一位,取得“三低二高”的好成绩,即每万人口刑事发案数、盗抢机动车案件同比数和流动人口犯罪率均低于杭州县(市)平均值,命案加五类大案的破案率高于杭州县(市)平均值,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率,市民安全感满意率均高于杭州地区平均值。被评为杭州市2004年度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杭州市综治目标管理优秀达标单位。
    注重隐蔽战线斗争。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情报信息畅通,成功侦破“91103”专案;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对全市“法轮功”邪教痴迷者落实帮教措施,对社会有害气功和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取缔和控制。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性事件。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先后9次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调处活动;2月起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活动,共受理涉法上访信件11件,已全部结案。
    至年底,全市有23个“平安乡镇(街道)”、9个“平安社区”、622个“平安村”、17个“平安景区”、2条“平安大道”、69所“平安校园”、25个“安全文明小区”。连续两年实现政法队伍建设“两零一低”,即队伍零处分,业务零错案,社会监督低投诉。

【政法系统推出50条便民措施】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和服务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政法部门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在政法各部门充分讨论和酝酿的基础上,经政法委员会研究推出政法系统50条便民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政法职能,如市公安局简化办证手续,优待外地车辆;市检察院实行首办责任制,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市法院建立综合性便民窗口,对弱势群体实行三优先和司法援助;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实行阳光工程等。
【开展走访重点工程活动】 2004年3月,市委政法委组织政法系统各单位走访重点工程,对全市60个重点工程逐一上门走访,共查处违法行为4起,依法逮捕4人,对19人作告诫谈话,清除施工障碍16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为加快重点工程进度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筹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2004年,为弘扬社会正气,支持和鼓励广大市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市委、市政府发起筹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活动,筹委会设在市委政法委。自6月23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文决定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之日起,在短短两个月内,共募集到资金401?69万元,其中社会最高捐助单位为浙江省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捐资20万元。

【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中心】 2004年,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综治组织,完善联勤警区制度,全市26个乡镇(街道)根据统一形象设计、统一硬件装备的要求,成立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中心在原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和司法所“三力合一”的基础上,将人武部、信访办作为联勤警区新的常设成员单位,进行合署办公;同时,将土管、林业、城建、劳动、计生、水利和农经站也纳入联勤范畴,作为非常设的成员单位参与相关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形成“多力合一”的新格局。

【开展禁赌专项活动】 从2004年11月开始,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禁赌专项活动。市禁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通过张贴标语、公告,悬挂横幅,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临安》开辟专栏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禁赌舆论氛围。对娱乐场所、出租房、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排查,冲击赌场及重点场所60余个,查获赌头(棍)21人,惯赌65人,提供赌场、赌资49人,聚赌抽头22人,销毁赌具24副。召开公开处理大会2次,治安罚款686人,治安拘留136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有效打击了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社会风气。

(方汉忠)


公安


【概况】 2004年,市公安局强化各类情报信息收集,共收集825条,其中被杭州市局录用84条,省厅录用22条,比上年增长24?4%、58?5%和15?8%。成功破获“91103”公安部督办案件,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山林纠纷、土地纠纷、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等极易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健全指挥协调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成功处置14起群体性事件。完成第三届森博会、省委领导到临安接待群众上访等安全保卫任务。
    全市案发14起破13起,五类案件发11起破11起,成功破获“1·4”特大持枪抢劫案、“9·10”抢劫杀人案、盗窃摩托车200余辆的系列性案件等一批大要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91?15克,铲除罂粟4070株。
    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9起,死亡89人,受伤1028人,直接经济损失528?13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9?07%、19?09%、25?13%和46?73%。共发生火灾事故5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98077元,与上年相比,火灾次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0%。
    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管安全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倡导人性化管理,强化监所人员的教育改造,实现监管场所连续15年安全无事故。
    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共纠正常住人口错误信息5万余条,同时加强“二代证”换发前的培训,在户籍管理上出台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措施,为“二代证”换发奠定基础。经文保大队以“创安”工作、创建金融平安年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活动为抓手,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落实金融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为全市经济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全年临时到临安的境外人员1208人次,其中外国人852人次,华侨5人次,中国台湾地区居民267人次,中国香港地区居民82人次,中国澳门地区居民2人次。办理台湾居民各类签注、证件12人次。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31人次。批准发放护照1307人次。批准签发中国港澳通行证及签注4982人次。发生和处理各类涉外案(事)件9起。
    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49起,处罚违法犯罪人员212人。坚持打防并举,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提前介入、快速反应,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3件,办结253件,办结率达100%。3起涉法信访案件和12起省委主要领导下访接待信访件都已全部办结,信访人对办理结果都较为满意。
    加强队伍建设,共开办民警训练班4期、受训民警136人,开办协警训练班4期、培训122人。
【确保重点工程建设】 2004年,对阻碍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查处涉嫌阻碍工程建设案件2起,依法刑拘4人,取保候审3人,治安拘留2人,清除施工障碍9处,确保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 2004年,对经济领域内的偷税漏税、托运行业垄断经营、企业内部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19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5万元。在砖瓦行业偷漏税专项整治中,会同国税、地税等部门对全市43家砖瓦厂进行集中整治,共补交税款150余万元。

【推行联动警务机制】 2004年,按照“以城区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工作思路,改革城区警务工作模式,整合城区警力资源,将原来的锦城刑侦中队、110接处警中队(特勤中队)统一归入锦城派出所,建立“四队一室”警务工作模式,实现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巡逻民警、刑侦民警的“四警合一”,各警种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推行新的警务机制以来,锦城地区的打防控管能力有了明显增强,特别是在案件防范、打击街面犯罪方面发挥出了强大作用。

【加快信息警务建设】 2004年,市公安局提出信息建警思路,专门设立警务信息中心,在公安局域网上开设情报信息网页,把打防控主干应用系统、基层基础动态系统、旅馆业信息系统、交警违章事故处理系统、信息调研系统等纳入警务信息中心,提高警务信息应用水平。同时,在一线单位全部设立情报信息室,负责原始信息的收集、分类检查、整理报送。建立信息警务积分排行榜,对单位和个人的警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通过一年建设,警务信息的收集率、录入率、准确率和利用率大大提高,初步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警务信息工作格局。

【完善绩效等级化考核机制】 2004年,在绩效等级化考核成功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破案追逃、信息警务、执法质量三大排行榜。这三大排行榜基本涵盖公安业务工作,从而使绩效考核的内容变得更为简练和科学。成立效能监察中心,出台《效能警务告诫暂行办法》,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警务效能发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告诫,告诫次数与单位年终评定、公务员考核、免降职及辞退相挂钩。

【“1·4”横畈特大持枪抢劫案】 2004年1月4日,横畈镇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当晚8时许,受害人黄正泉、沈水华、黄俊从横畈林场赌博后携款返回临安时遭三名蒙面男子持枪、刀、棍抢劫,劫走人民币、美元、手机(3部)等财物,共计30余万元,并致黄正泉等人轻伤。
    案发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刑警大队、横畈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访问获悉,该三名歹徒30岁左右,身高1?7米左右,作案后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往余杭方向逃跑。市公安局迅速成立“1·4”特大抢劫案侦破专案组。专案组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围绕微型面包车和歹徒体貌特征,采取“以物找人,以人找物”的方法,迅速开展调查排摸工作。
    专案组民警经过整整10天努力,在全市范围全面排查微型面包车尤其是横畈地区30余辆车及车主,排除可疑人员300人,终于找到“车”与“人”的结合点:横畈湖山村村民李明祥。李明祥不仅拥有一辆与现场可疑车辆十分相似的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并且对自己在案发当晚的活动情况无法自圆其说。李明祥有重大作案嫌疑。
    抓获李明祥成为突破“1·4”案件的关键。专案组民警精心部署,设计以租车为由将李明祥引入“瓮”,于13日晚11时许在锦城西墅卡点成功将李明祥抓获。经审查,李明祥交代:因同村村民朱小明(男,35岁,横畈湖山村人)常年赌博,输钱很多,遂起谋不义之财的念头,先后与李明祥、杨华钢、杨华清(贵州人)等人2次密谋,并前往贵州等地购买“六四”仿真手枪、蒙面用具等作案凶器,伺机作案。1月4日朱小明去林场赌博,采取里应外合的方法,电话通知李明祥等三人驾车等在参赌人员返程的必经路段,对赌博赢钱的黄正泉等人实施暴力抢劫。
    随后,专案组民警在高虹某厂抓获犯罪嫌疑人杨华清,同时获悉主要犯罪嫌疑人朱小明携带妻女等人往绍兴方向逃窜。专案组民警赶赴永嘉,在精都旅馆内将涉案人员朱小明、杨华钢等人抓获,并当场缴获人民币6?6万元、港币7000元、美元3300元。1月17日上午,警方在朱小明家自留山上挖到了两支“六四”仿真手枪和三发子弹。

【“9·10”杀人案】 2004年9月10日20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湍口镇塘里村矿山上一小店内发现一具女尸。市公安局迅速组成“9·10”专案组,拟定侦查方案后赶赴案发现场。通过对现场仔细勘查分析后,判断案犯入室准备行窃时被受害人叶冬仙发现,在搏斗过程中将叶冬仙杀害,并将被害人房间内的手机、现金等财物劫走后逃离现场。
    通过走访,了解到在湍口镇塘里村矿山上打工的广西恭城人杨香案发后下落不明,其当晚赌博输光了钱,并且有人看到案发后有一名外地男子曾从矿山下来包车外出,体貌特征与杨香极为相似。经联系广西恭城警方,得知该县观音乡水滨村有一男子叫杨香,23岁,退伍军人,并传真来杨香照片一张,经辨认与此“杨香”系同一人。由此基本确定杨香为犯罪嫌疑人。
    根据案发地丢失手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用手机的可能性较大,技侦部门随即运用技侦手段得知杨香正向广西方向逃窜。专案组人员赶往广西杨香老家进行布控,但杨香并未回家。通过专案组成员的努力,获知杨香逃往云南的信息。专案组成员又迅速赶往云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了解到杨香确实来过矿山,可能住在矿上的工棚里。矿山平均海拔2000多米,山路极其险峻,又处在中越边境,有许多未排尽的地雷。专案组民警在当地公安人员的指引下赶到杨香所住的工棚,但杨香早已闻风而逃。很快专案组获悉杨香可能逃往重庆的信息,迅速赶往重庆布控,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2004年11月11日下午4时许,当杨香踏进马王乡其亲戚家时被守侯民警逮个正着。经审讯,杨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丁小菊)


检 察


【概况】 2004年,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受理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9件,初查39件,立案侦查1414人,立案数比上年增长27?3%。查办的案件中,贪污案件6件6人,贿赂案件4件4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滥用职权案件2件2人。抓好大要案查办工作,查办五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要案5件5人,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坚持依法独立侦破案件,案件自侦率达到93%,为近年最高。
    侦查监督继续加强。审查立案监督线索15件,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份,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主动立案5件6人。增捕犯罪嫌疑人5人,增诉被告单位1个。口头纠正轻微违法23起,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出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2份。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各类刑事案件38件。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稳步发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经审查,立案5件,已提请抗诉2件,检察建议再审1件。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案件8件,经审查建议提抗3件。全年抗诉后经法院再审改判2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审查减刑罪犯20人,发现并纠正呈报减刑不当6人。对2002年以来看守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案件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严格实行换押、羁押期限提前告知和催办等制度,全年实现公安、检察、审判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开展狱内法制教育,做好看守所日常安全检察,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15次。与看守所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保障被关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信访工作特别是涉法上访工作,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开展群众信访专项清理,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118件,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5件20余人,初查8件。对2003年以来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将5件进省进京越级上访的辖外信访案件作为处理重点,均已报市院结案。

【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2004年,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执法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市人大、政协及有关单位的推荐,选任9名人民监督员,重点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拟撤案案件和拟不起诉案件”三类案件及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五种违法情形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行,使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更有效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诉讼监督权的正确行使。

【推出五条便民措施】 2004年,开展“八八战略与检察工作”调研,研究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开展问题,找准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推出检察工作五条便民措施:实行首办责任制,将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通63812349专线,实行全天候电话便民咨询服务,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实行民事、行政申诉立案承诺制,对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在15日内答复是否立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青少年犯罪实行检察官真情告语。

【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2004年,由分管检察长为责任领导,控申部门为责任部门,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认真解决申诉难的问题。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包案制,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118件,其中辖内24件已由本院职能部门处理,其余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分别作了直接答复或转办,并将省检察院通报的二件上访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办理结案,妥善处理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案件。

【开展7项专项行动】 2004年,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专项清理等七项专项行动,加大自查自纠力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在公诉、反贪等主要业务部门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的监督制约,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和水平。

【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 2004年,市人民检察院巩固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专项教育活动成果,将学习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在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办案质量和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年未发现违纪违法事件,巾帼文明示范岗被评为杭州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反贪局被评为杭州市级“办案优胜单位”,公诉科科长章蓉获杭州市首届“十佳检察官”称号,监所科科长王浩军在全省监所检察岗位技能训练作业中获一等奖。

(徐 军)


法 院


【概况】 2004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195件,比上年增长12?64%,结案率达99?14%,其中以调解和撤诉形式结案4191件,占结案数80?94%,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为2?4亿元。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152件,审结3148件,解决诉讼争议标的1?6亿元。在办结的案件中,企业破产案件5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11件,其他合同纠纷2071件,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20件,劳动争议和劳动报酬案件151件,人身、财产赔偿案件1176件,借贷纠纷案件560件。
    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8件,审结27件。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167件,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案件152件。
    共办结各类申诉案件30件,提起再审案件2件,其中依法改判1件。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件,其中维持原判2件,调解1件,撤诉1件。
    处理来信187件,接待来访852余人次。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召开公开宣判大会3场(次),旁听群众累计近万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场(次),为学校学生上法制课10场(次),受教育达5000余人次。

【推进审判改革】 2004年,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方便群众旁听庭审,运用公开审判、示范引导、法制教育等方法,依法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完善以立案排期为主体、审限跟踪为核心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实现案件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裁执分离;继续推行电脑分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人情案、关系案,保障司法的廉洁和公正,同时也增强审判人员的效率观念,缩短办案周期,实现高效办案;进一步扩大民事案件简易审的范围,继续推广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做法,提高司法效率。
【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2004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专项活动,并针对涉诉上访案件种类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特点,在做好常规信访工作的同时,树立“大信访”观念,强化信访工作联动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健全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价体系】 在前几年建立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将人均结案数、审限内结案、超审限未结案率、案件调解率、当庭宣判率等14项数据组成一个更为全面的评价体系,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审判运行态势和审判质量,强化法官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2004年,该院审理案件质量继续名列杭州地区十三个基层法院前茅。

【健全多途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原则,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2004年,共以调解(含撤诉)方式审结民商案件419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80?94%。继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庭的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的高效运行。支持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并建立联系网络。同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健全多途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

【规范执行联络员制度】 自2002年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以来,不断得到完善,至今已形成涵盖全市基层的执行网络。2004年5月,玲珑街道专门成立由司法助理员、综治办成员和驻片民警等组成的8人执行工作联络小组,具体处理协助法院执行的相关事宜。由于执行联络员了解情况、人头较熟、信息灵敏,在协助执行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止和减少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执行信访也明显减少。

【规范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工作】2004年,完善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工作,规定在审判、执行程序需要审计、鉴定、评估的,不得由法官、执行员指定中介机构,改由法官主持在鉴定人名册中抽签、摇号确定,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公平公正,并降低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利益。

(杜方云)


司 法


【概况】 2004年,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对象普法,命名10所“法制教育示范学校”,举办外来人口普法培训60余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万本,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00问》2万册,编印宣传资料17万份,制作宣传图板30块,横幅50条。
    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市司法所硬件投入和调解庭建设等投入资金已超过100余万元,60%的乡镇已完成调解庭建设,并全面开展庭审式调解。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市各乡镇(街道)举办培训班40期,参加培训的调解员1800余人。全市开展集中矛盾纠纷排查196次,排查出重大纠纷2400起,调处成功2244起,成功率93?5%,防止非正常死亡29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7起,防止群体上访和械斗134起。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35起,调处成功3970起,调处成功率达96%。与接边地区各级调解组织加强了协调与沟通,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06起,成功率97%。
    落实归正人员数据库。开通“亲情可视”电话。建立3个帮教基地。乐平乡上沃村景鑫纸业有限公司被省司法厅列为杭州地区唯一的安置帮教基地。全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人数1134人,重新犯罪率1?1%,低于杭州市考核基数。帮教率100%。
    各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1家,办理各类刑事诉讼案件147件,民事诉讼案件1357件,行政诉讼案件1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57件,解答法律咨询1753起,代写各类法律文书583件,为当事人追回赔欠款5031万元。
    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182件,其中国内经济类公证1125件,民事类公证763件,涉外公证273件,涉港澳台公证21件。
    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238件,接受法律咨询289人次,开展大型法律咨询8场(次),上法制课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基层法律服务所受理案件85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件,担任法律顾问74家,协助当地政府调处矛盾79起,代书474件,见证77件。总计挽回经济损失670?15万元。
    “148”法律服务专线共受理来电咨询1511起,接待群众来访849批(次),其中,刑事类122件,占5?2%;民事类1354件,占57?4%;经济类241件,占10?2%;行政类241件,占10?2%;其他402件,占17?0%。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93次,提供各方面法律援助177件,解决各类纠纷298件,参加市领导接待日活动12次。

【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 2004年,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临安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意见》。在2003年龙岗镇上汤村试点基础上,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范本,规范村民自治的内容,印发《临安市创建“民主法治村”考核标准》。8月,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对创建工作作了动员部署,该工作随即在全市迅速铺开。11月15~19日,市司法局、市依普办会同市纪委、组织部、民政、农办等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全市442个行政村达到“民主法治村”标准,合格率为66?8%,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60%创建任务。

【司法、法院联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004年,市司法局与法院经过多次会商,就如何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共同制定一个计划、两个制度,落实一支队伍,开展两项活动。一个计划是:计划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到法院庭审观摩,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两个制度是:每季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和告知制度;一支队伍是:由法院分管院长负责,各业务庭法官组成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20余名法官分别担任乡镇街道调委会指导员;两项活动是:在全市开展优秀调解案例案卷评选活动和专题调研活动。

【开辟“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整合普法和法制教育资源,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领域,更好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依普办、司法局、公安局在市看守所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律援助站”。11月5日,在市看守所举行了揭牌仪式。
【开通“亲情可视”电话】 市司法局上半年完成“亲情可视”电话的投入调试工作,12月22日,开通与杭州南郊监狱、浙江省南湖监狱的“亲情可视”电话。在开通仪式上,三名服刑人员与其家属在可视电话中见面,情景感人,效果较好。《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和临安电视台都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报道。

【开展律师“三项教育”活动】 2004年,根据省、杭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部署,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三项教育”活动,即在律师队伍中开展政治思想、政治信念的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同时规范律师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整个教育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4月17日至27日),制定下发《临安市律师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意见》,成立市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学习动员阶段(4月28日至5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每个律师事务所均实行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每位律师完成“杭州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学习自测题”以及800字以上的体会文章;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召开“临安市‘自查自纠’学习会”,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分所讨论,每位律师都进行自我剖析;集中查处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对群众投诉事项进行集中调查处理;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五家律师事务所均起草和修改规章制度,并保证律师人手一册。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全部通过验收。

【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004年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包括市领导电视讲话、署名文章、大型图板展、禁赌宣传等10项内容。12月4日,市依普办、司法局组织市公安、法院、检察等30多个部门在市人民广场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图板展览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有100余人参加咨询服务,展出各类法制图板15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五周年宣传】 2004年6月18日是“123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五周年纪念日。市司法局深入全市11个社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中心司法所等,在市中心举办“148”五周年的现场咨询活动,现场咨询40余起,发放资料280余份,悬挂6条横幅;组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148”工作站通过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另外还邀请市政法委、工商分局、市劳动局、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等联动单位的分管领导召开座谈会,听取对“148”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如何完善“148”工作机制等。

(夏七妹)


人民武装


【概况】 2004年,市人武部围绕军事斗争准备,以“保畅通”为课题,在杭州地区率先进行民兵群队式军事训练改革探索,以集训和演练的形式,提高民兵综合作战能力。针对征兵难度加大的形势,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大征兵工作力度,完成征兵工作任务。修订完善《干部职工管理规定》、《考核实施细则》、《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新建民兵仓库值班室,对办公楼、仓库库房进行了维修,基层武装部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5月,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主任的军事志编纂委员会,全面启动军事志编纂工作,年底基本完成资料搜集任务。

【民兵训练】  2004年4月15~30日,集中10个乡镇,4个专业(爆破、车辆抢修、道路抢修、医疗救护)的民兵,在太阳训练基地进行“保畅通”战术、技术训练,并于4月30日组织以道路抢修,交通管制、车辆抢修、围捕行动、医疗救护、兵员补充为主要内容的带战术背景的“保畅通”演练,经省军区考核,军事训练成绩总评优秀。

【民兵参建】 2004年,先后三次组织1000余人次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大的应急行动。年初,马啸乡民兵预备役人员全程参与搜救在清凉峰探险失踪的省机要局干部钟洲胤。6月,龙岗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营救上汤村被洪水围困的6名贵州籍民工。9月,600余名民兵预备役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完成第三届森博会的安全警卫任务。

【民兵整组】 2004年6月3~20日,对全市民兵组织进行一次组织整顿,对专业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进行重点调整,增编4个专业分队。6月15日杭州警备区对锦城街道、玲珑街道和龙岗镇的民兵整组进行抽点,到点率100%,受到警备区的肯定。

【征兵工作】 2004年6月,组织人员深入26个乡镇开展征兵调研,摸清可征兵员底数和征兵难的关节点。加大宣传力度,8篇征兵工作宣传见报,电视台播出征兵新闻12条,1篇征兵工作经验材料被杭州市征兵办转发。征兵办公室坚持每周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与卫生、教育、公安、交通等各部门的协调。征兵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的规定。完成新兵征集任务。

【国防动员】  2004年,对国防动员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经济动员办公室、交通战备动员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组建全市第一支人防专业队,对专业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进行重点调整。

【国防教育】 2004年,先后为5个单位400余人讲授国防形势教育课20课时,完成全市8所学校4000余名学生军训任务,张贴国防教育宣传画30余幅。组织开展“爱中华、奔小康、强国防”征文活动,收到征文31篇,并上送征文2篇;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浙江省领导干部网上国防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国防教育活动。

(詹愈创)


武警中队


【概况】  2004年,临安市武警中队坚持从难从严训练,加强官兵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军事技能,深入开展“五小练兵”,突出防暴小分队建设。9月,举行了全国武警部队训练工作现场会,总部、各省总队40余位将领到会指导,肯定了中队在训练、后勤建设方面取得的各项成绩,被总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4名官兵记个人三等功。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开展了“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努力提高官兵思想文化素养。开展了“建设学习型警营、培养知识型军人”活动,1名士官获得法律专业大专文凭,3人参加法律中专函授学习,12名战士获得计算机初级证书。全年未发生任何警民纠纷。
    全年共有6名官兵立个人三等功,10名战士被评为“优秀士兵”。年底,中队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并获“基层建设先进中队”、“总队先进俱乐部”、“总队先进食堂”等荣誉。

(蔡风月)







分享:
字体: [

]
打印
政法·军事
发布时间:2010-08-11 15:5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量:

临安年鉴(2005)政法·军事 政法·军事


概述


【概况】 2004年是深化创建“平安临安”之年。市委政法委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作为工作的主线来抓,把维护稳定放在工作的第一位,取得“三低二高”的好成绩,即每万人口刑事发案数、盗抢机动车案件同比数和流动人口犯罪率均低于杭州县(市)平均值,命案加五类大案的破案率高于杭州县(市)平均值,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率,市民安全感满意率均高于杭州地区平均值。被评为杭州市2004年度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杭州市综治目标管理优秀达标单位。
    注重隐蔽战线斗争。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情报信息畅通,成功侦破“91103”专案;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对全市“法轮功”邪教痴迷者落实帮教措施,对社会有害气功和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取缔和控制。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性事件。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先后9次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调处活动;2月起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活动,共受理涉法上访信件11件,已全部结案。
    至年底,全市有23个“平安乡镇(街道)”、9个“平安社区”、622个“平安村”、17个“平安景区”、2条“平安大道”、69所“平安校园”、25个“安全文明小区”。连续两年实现政法队伍建设“两零一低”,即队伍零处分,业务零错案,社会监督低投诉。

【政法系统推出50条便民措施】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和服务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政法部门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在政法各部门充分讨论和酝酿的基础上,经政法委员会研究推出政法系统50条便民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政法职能,如市公安局简化办证手续,优待外地车辆;市检察院实行首办责任制,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市法院建立综合性便民窗口,对弱势群体实行三优先和司法援助;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实行阳光工程等。
【开展走访重点工程活动】 2004年3月,市委政法委组织政法系统各单位走访重点工程,对全市60个重点工程逐一上门走访,共查处违法行为4起,依法逮捕4人,对19人作告诫谈话,清除施工障碍16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为加快重点工程进度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筹建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2004年,为弘扬社会正气,支持和鼓励广大市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市委、市政府发起筹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活动,筹委会设在市委政法委。自6月23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文决定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之日起,在短短两个月内,共募集到资金401?69万元,其中社会最高捐助单位为浙江省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捐资20万元。

【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中心】 2004年,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综治组织,完善联勤警区制度,全市26个乡镇(街道)根据统一形象设计、统一硬件装备的要求,成立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中心在原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和司法所“三力合一”的基础上,将人武部、信访办作为联勤警区新的常设成员单位,进行合署办公;同时,将土管、林业、城建、劳动、计生、水利和农经站也纳入联勤范畴,作为非常设的成员单位参与相关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形成“多力合一”的新格局。

【开展禁赌专项活动】 从2004年11月开始,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禁赌专项活动。市禁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通过张贴标语、公告,悬挂横幅,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临安》开辟专栏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禁赌舆论氛围。对娱乐场所、出租房、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排查,冲击赌场及重点场所60余个,查获赌头(棍)21人,惯赌65人,提供赌场、赌资49人,聚赌抽头22人,销毁赌具24副。召开公开处理大会2次,治安罚款686人,治安拘留136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有效打击了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社会风气。

(方汉忠)


公安


【概况】 2004年,市公安局强化各类情报信息收集,共收集825条,其中被杭州市局录用84条,省厅录用22条,比上年增长24?4%、58?5%和15?8%。成功破获“91103”公安部督办案件,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针对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山林纠纷、土地纠纷、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等极易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健全指挥协调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成功处置14起群体性事件。完成第三届森博会、省委领导到临安接待群众上访等安全保卫任务。
    全市案发14起破13起,五类案件发11起破11起,成功破获“1·4”特大持枪抢劫案、“9·10”抢劫杀人案、盗窃摩托车200余辆的系列性案件等一批大要案件。缴获毒品海洛因91?15克,铲除罂粟4070株。
    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9起,死亡89人,受伤1028人,直接经济损失528?13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9?07%、19?09%、25?13%和46?73%。共发生火灾事故5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98077元,与上年相比,火灾次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0%。
    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管安全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倡导人性化管理,强化监所人员的教育改造,实现监管场所连续15年安全无事故。
    进一步规范户籍管理工作。共纠正常住人口错误信息5万余条,同时加强“二代证”换发前的培训,在户籍管理上出台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措施,为“二代证”换发奠定基础。经文保大队以“创安”工作、创建金融平安年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活动为抓手,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落实金融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为全市经济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全年临时到临安的境外人员1208人次,其中外国人852人次,华侨5人次,中国台湾地区居民267人次,中国香港地区居民82人次,中国澳门地区居民2人次。办理台湾居民各类签注、证件12人次。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31人次。批准发放护照1307人次。批准签发中国港澳通行证及签注4982人次。发生和处理各类涉外案(事)件9起。
    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49起,处罚违法犯罪人员212人。坚持打防并举,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提前介入、快速反应,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3件,办结253件,办结率达100%。3起涉法信访案件和12起省委主要领导下访接待信访件都已全部办结,信访人对办理结果都较为满意。
    加强队伍建设,共开办民警训练班4期、受训民警136人,开办协警训练班4期、培训122人。
【确保重点工程建设】 2004年,对阻碍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查处涉嫌阻碍工程建设案件2起,依法刑拘4人,取保候审3人,治安拘留2人,清除施工障碍9处,确保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 2004年,对经济领域内的偷税漏税、托运行业垄断经营、企业内部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19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5万元。在砖瓦行业偷漏税专项整治中,会同国税、地税等部门对全市43家砖瓦厂进行集中整治,共补交税款150余万元。

【推行联动警务机制】 2004年,按照“以城区为中心、辐射周边”的工作思路,改革城区警务工作模式,整合城区警力资源,将原来的锦城刑侦中队、110接处警中队(特勤中队)统一归入锦城派出所,建立“四队一室”警务工作模式,实现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巡逻民警、刑侦民警的“四警合一”,各警种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建设。推行新的警务机制以来,锦城地区的打防控管能力有了明显增强,特别是在案件防范、打击街面犯罪方面发挥出了强大作用。

【加快信息警务建设】 2004年,市公安局提出信息建警思路,专门设立警务信息中心,在公安局域网上开设情报信息网页,把打防控主干应用系统、基层基础动态系统、旅馆业信息系统、交警违章事故处理系统、信息调研系统等纳入警务信息中心,提高警务信息应用水平。同时,在一线单位全部设立情报信息室,负责原始信息的收集、分类检查、整理报送。建立信息警务积分排行榜,对单位和个人的警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通过一年建设,警务信息的收集率、录入率、准确率和利用率大大提高,初步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警务信息工作格局。

【完善绩效等级化考核机制】 2004年,在绩效等级化考核成功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破案追逃、信息警务、执法质量三大排行榜。这三大排行榜基本涵盖公安业务工作,从而使绩效考核的内容变得更为简练和科学。成立效能监察中心,出台《效能警务告诫暂行办法》,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警务效能发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告诫,告诫次数与单位年终评定、公务员考核、免降职及辞退相挂钩。

【“1·4”横畈特大持枪抢劫案】 2004年1月4日,横畈镇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当晚8时许,受害人黄正泉、沈水华、黄俊从横畈林场赌博后携款返回临安时遭三名蒙面男子持枪、刀、棍抢劫,劫走人民币、美元、手机(3部)等财物,共计30余万元,并致黄正泉等人轻伤。
    案发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刑警大队、横畈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访问获悉,该三名歹徒30岁左右,身高1?7米左右,作案后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往余杭方向逃跑。市公安局迅速成立“1·4”特大抢劫案侦破专案组。专案组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围绕微型面包车和歹徒体貌特征,采取“以物找人,以人找物”的方法,迅速开展调查排摸工作。
    专案组民警经过整整10天努力,在全市范围全面排查微型面包车尤其是横畈地区30余辆车及车主,排除可疑人员300人,终于找到“车”与“人”的结合点:横畈湖山村村民李明祥。李明祥不仅拥有一辆与现场可疑车辆十分相似的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并且对自己在案发当晚的活动情况无法自圆其说。李明祥有重大作案嫌疑。
    抓获李明祥成为突破“1·4”案件的关键。专案组民警精心部署,设计以租车为由将李明祥引入“瓮”,于13日晚11时许在锦城西墅卡点成功将李明祥抓获。经审查,李明祥交代:因同村村民朱小明(男,35岁,横畈湖山村人)常年赌博,输钱很多,遂起谋不义之财的念头,先后与李明祥、杨华钢、杨华清(贵州人)等人2次密谋,并前往贵州等地购买“六四”仿真手枪、蒙面用具等作案凶器,伺机作案。1月4日朱小明去林场赌博,采取里应外合的方法,电话通知李明祥等三人驾车等在参赌人员返程的必经路段,对赌博赢钱的黄正泉等人实施暴力抢劫。
    随后,专案组民警在高虹某厂抓获犯罪嫌疑人杨华清,同时获悉主要犯罪嫌疑人朱小明携带妻女等人往绍兴方向逃窜。专案组民警赶赴永嘉,在精都旅馆内将涉案人员朱小明、杨华钢等人抓获,并当场缴获人民币6?6万元、港币7000元、美元3300元。1月17日上午,警方在朱小明家自留山上挖到了两支“六四”仿真手枪和三发子弹。

【“9·10”杀人案】 2004年9月10日20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湍口镇塘里村矿山上一小店内发现一具女尸。市公安局迅速组成“9·10”专案组,拟定侦查方案后赶赴案发现场。通过对现场仔细勘查分析后,判断案犯入室准备行窃时被受害人叶冬仙发现,在搏斗过程中将叶冬仙杀害,并将被害人房间内的手机、现金等财物劫走后逃离现场。
    通过走访,了解到在湍口镇塘里村矿山上打工的广西恭城人杨香案发后下落不明,其当晚赌博输光了钱,并且有人看到案发后有一名外地男子曾从矿山下来包车外出,体貌特征与杨香极为相似。经联系广西恭城警方,得知该县观音乡水滨村有一男子叫杨香,23岁,退伍军人,并传真来杨香照片一张,经辨认与此“杨香”系同一人。由此基本确定杨香为犯罪嫌疑人。
    根据案发地丢失手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用手机的可能性较大,技侦部门随即运用技侦手段得知杨香正向广西方向逃窜。专案组人员赶往广西杨香老家进行布控,但杨香并未回家。通过专案组成员的努力,获知杨香逃往云南的信息。专案组成员又迅速赶往云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了解到杨香确实来过矿山,可能住在矿上的工棚里。矿山平均海拔2000多米,山路极其险峻,又处在中越边境,有许多未排尽的地雷。专案组民警在当地公安人员的指引下赶到杨香所住的工棚,但杨香早已闻风而逃。很快专案组获悉杨香可能逃往重庆的信息,迅速赶往重庆布控,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2004年11月11日下午4时许,当杨香踏进马王乡其亲戚家时被守侯民警逮个正着。经审讯,杨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丁小菊)


检 察


【概况】 2004年,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受理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9件,初查39件,立案侦查1414人,立案数比上年增长27?3%。查办的案件中,贪污案件6件6人,贿赂案件4件4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滥用职权案件2件2人。抓好大要案查办工作,查办五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要案5件5人,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坚持依法独立侦破案件,案件自侦率达到93%,为近年最高。
    侦查监督继续加强。审查立案监督线索15件,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份,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主动立案5件6人。增捕犯罪嫌疑人5人,增诉被告单位1个。口头纠正轻微违法23起,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发出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2份。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各类刑事案件38件。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稳步发展。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件,经审查,立案5件,已提请抗诉2件,检察建议再审1件。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案件8件,经审查建议提抗3件。全年抗诉后经法院再审改判2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审查减刑罪犯20人,发现并纠正呈报减刑不当6人。对2002年以来看守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案件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严格实行换押、羁押期限提前告知和催办等制度,全年实现公安、检察、审判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开展狱内法制教育,做好看守所日常安全检察,提出安全防范检察建议15次。与看守所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保障被关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信访工作特别是涉法上访工作,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开展群众信访专项清理,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118件,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5件20余人,初查8件。对2003年以来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将5件进省进京越级上访的辖外信访案件作为处理重点,均已报市院结案。

【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2004年,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执法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市人大、政协及有关单位的推荐,选任9名人民监督员,重点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拟撤案案件和拟不起诉案件”三类案件及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五种违法情形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行,使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更有效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诉讼监督权的正确行使。

【推出五条便民措施】 2004年,开展“八八战略与检察工作”调研,研究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开展问题,找准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推出检察工作五条便民措施:实行首办责任制,将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通63812349专线,实行全天候电话便民咨询服务,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实行民事、行政申诉立案承诺制,对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在15日内答复是否立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青少年犯罪实行检察官真情告语。

【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2004年,由分管检察长为责任领导,控申部门为责任部门,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认真解决申诉难的问题。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实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包案制,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118件,其中辖内24件已由本院职能部门处理,其余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分别作了直接答复或转办,并将省检察院通报的二件上访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办理结案,妥善处理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案件。

【开展7项专项行动】 2004年,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专项清理等七项专项行动,加大自查自纠力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在公诉、反贪等主要业务部门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侦查、批捕、起诉等环节的监督制约,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和水平。

【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 2004年,市人民检察院巩固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专项教育活动成果,将学习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在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办案质量和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年未发现违纪违法事件,巾帼文明示范岗被评为杭州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反贪局被评为杭州市级“办案优胜单位”,公诉科科长章蓉获杭州市首届“十佳检察官”称号,监所科科长王浩军在全省监所检察岗位技能训练作业中获一等奖。

(徐 军)


法 院


【概况】 2004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195件,比上年增长12?64%,结案率达99?14%,其中以调解和撤诉形式结案4191件,占结案数80?94%,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为2?4亿元。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152件,审结3148件,解决诉讼争议标的1?6亿元。在办结的案件中,企业破产案件5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11件,其他合同纠纷2071件,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20件,劳动争议和劳动报酬案件151件,人身、财产赔偿案件1176件,借贷纠纷案件560件。
    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8件,审结27件。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167件,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案件152件。
    共办结各类申诉案件30件,提起再审案件2件,其中依法改判1件。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件,其中维持原判2件,调解1件,撤诉1件。
    处理来信187件,接待来访852余人次。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召开公开宣判大会3场(次),旁听群众累计近万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场(次),为学校学生上法制课10场(次),受教育达5000余人次。

【推进审判改革】 2004年,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方便群众旁听庭审,运用公开审判、示范引导、法制教育等方法,依法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完善以立案排期为主体、审限跟踪为核心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实现案件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裁执分离;继续推行电脑分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人情案、关系案,保障司法的廉洁和公正,同时也增强审判人员的效率观念,缩短办案周期,实现高效办案;进一步扩大民事案件简易审的范围,继续推广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做法,提高司法效率。
【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2004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专项活动,并针对涉诉上访案件种类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特点,在做好常规信访工作的同时,树立“大信访”观念,强化信访工作联动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健全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价体系】 在前几年建立案件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将人均结案数、审限内结案、超审限未结案率、案件调解率、当庭宣判率等14项数据组成一个更为全面的评价体系,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审判运行态势和审判质量,强化法官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2004年,该院审理案件质量继续名列杭州地区十三个基层法院前茅。

【健全多途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原则,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2004年,共以调解(含撤诉)方式审结民商案件419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80?94%。继续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庭的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的高效运行。支持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并建立联系网络。同时,通过审判活动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健全多途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机制。

【规范执行联络员制度】 自2002年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以来,不断得到完善,至今已形成涵盖全市基层的执行网络。2004年5月,玲珑街道专门成立由司法助理员、综治办成员和驻片民警等组成的8人执行工作联络小组,具体处理协助法院执行的相关事宜。由于执行联络员了解情况、人头较熟、信息灵敏,在协助执行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止和减少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执行信访也明显减少。

【规范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工作】2004年,完善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工作,规定在审判、执行程序需要审计、鉴定、评估的,不得由法官、执行员指定中介机构,改由法官主持在鉴定人名册中抽签、摇号确定,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公平公正,并降低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利益。

(杜方云)


司 法


【概况】 2004年,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对象普法,命名10所“法制教育示范学校”,举办外来人口普法培训60余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万本,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00问》2万册,编印宣传资料17万份,制作宣传图板30块,横幅50条。
    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市司法所硬件投入和调解庭建设等投入资金已超过100余万元,60%的乡镇已完成调解庭建设,并全面开展庭审式调解。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化。全市各乡镇(街道)举办培训班40期,参加培训的调解员1800余人。全市开展集中矛盾纠纷排查196次,排查出重大纠纷2400起,调处成功2244起,成功率93?5%,防止非正常死亡29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7起,防止群体上访和械斗134起。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35起,调处成功3970起,调处成功率达96%。与接边地区各级调解组织加强了协调与沟通,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06起,成功率97%。
    落实归正人员数据库。开通“亲情可视”电话。建立3个帮教基地。乐平乡上沃村景鑫纸业有限公司被省司法厅列为杭州地区唯一的安置帮教基地。全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人数1134人,重新犯罪率1?1%,低于杭州市考核基数。帮教率100%。
    各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51家,办理各类刑事诉讼案件147件,民事诉讼案件1357件,行政诉讼案件1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57件,解答法律咨询1753起,代写各类法律文书583件,为当事人追回赔欠款5031万元。
    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182件,其中国内经济类公证1125件,民事类公证763件,涉外公证273件,涉港澳台公证21件。
    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238件,接受法律咨询289人次,开展大型法律咨询8场(次),上法制课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基层法律服务所受理案件857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件,担任法律顾问74家,协助当地政府调处矛盾79起,代书474件,见证77件。总计挽回经济损失670?15万元。
    “148”法律服务专线共受理来电咨询1511起,接待群众来访849批(次),其中,刑事类122件,占5?2%;民事类1354件,占57?4%;经济类241件,占10?2%;行政类241件,占10?2%;其他402件,占17?0%。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93次,提供各方面法律援助177件,解决各类纠纷298件,参加市领导接待日活动12次。

【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 2004年,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临安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意见》。在2003年龙岗镇上汤村试点基础上,制订《村民自治章程》范本,规范村民自治的内容,印发《临安市创建“民主法治村”考核标准》。8月,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对创建工作作了动员部署,该工作随即在全市迅速铺开。11月15~19日,市司法局、市依普办会同市纪委、组织部、民政、农办等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全市442个行政村达到“民主法治村”标准,合格率为66?8%,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60%创建任务。

【司法、法院联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004年,市司法局与法院经过多次会商,就如何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共同制定一个计划、两个制度,落实一支队伍,开展两项活动。一个计划是:计划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到法院庭审观摩,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两个制度是:每季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和告知制度;一支队伍是:由法院分管院长负责,各业务庭法官组成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20余名法官分别担任乡镇街道调委会指导员;两项活动是:在全市开展优秀调解案例案卷评选活动和专题调研活动。

【开辟“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整合普法和法制教育资源,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领域,更好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依普办、司法局、公安局在市看守所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律援助站”。11月5日,在市看守所举行了揭牌仪式。
【开通“亲情可视”电话】 市司法局上半年完成“亲情可视”电话的投入调试工作,12月22日,开通与杭州南郊监狱、浙江省南湖监狱的“亲情可视”电话。在开通仪式上,三名服刑人员与其家属在可视电话中见面,情景感人,效果较好。《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和临安电视台都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报道。

【开展律师“三项教育”活动】 2004年,根据省、杭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统一部署,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三项教育”活动,即在律师队伍中开展政治思想、政治信念的教育;开展法制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同时规范律师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整个教育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4月17日至27日),制定下发《临安市律师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意见》,成立市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学习动员阶段(4月28日至5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每个律师事务所均实行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每位律师完成“杭州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学习自测题”以及800字以上的体会文章;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召开“临安市‘自查自纠’学习会”,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分所讨论,每位律师都进行自我剖析;集中查处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对群众投诉事项进行集中调查处理;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五家律师事务所均起草和修改规章制度,并保证律师人手一册。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全部通过验收。

【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004年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包括市领导电视讲话、署名文章、大型图板展、禁赌宣传等10项内容。12月4日,市依普办、司法局组织市公安、法院、检察等30多个部门在市人民广场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图板展览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共有100余人参加咨询服务,展出各类法制图板15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五周年宣传】 2004年6月18日是“123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五周年纪念日。市司法局深入全市11个社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中心司法所等,在市中心举办“148”五周年的现场咨询活动,现场咨询40余起,发放资料280余份,悬挂6条横幅;组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148”工作站通过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另外还邀请市政法委、工商分局、市劳动局、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等联动单位的分管领导召开座谈会,听取对“148”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如何完善“148”工作机制等。

(夏七妹)


人民武装


【概况】 2004年,市人武部围绕军事斗争准备,以“保畅通”为课题,在杭州地区率先进行民兵群队式军事训练改革探索,以集训和演练的形式,提高民兵综合作战能力。针对征兵难度加大的形势,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大征兵工作力度,完成征兵工作任务。修订完善《干部职工管理规定》、《考核实施细则》、《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新建民兵仓库值班室,对办公楼、仓库库房进行了维修,基层武装部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基本达标。5月,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主任的军事志编纂委员会,全面启动军事志编纂工作,年底基本完成资料搜集任务。

【民兵训练】  2004年4月15~30日,集中10个乡镇,4个专业(爆破、车辆抢修、道路抢修、医疗救护)的民兵,在太阳训练基地进行“保畅通”战术、技术训练,并于4月30日组织以道路抢修,交通管制、车辆抢修、围捕行动、医疗救护、兵员补充为主要内容的带战术背景的“保畅通”演练,经省军区考核,军事训练成绩总评优秀。

【民兵参建】 2004年,先后三次组织1000余人次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大的应急行动。年初,马啸乡民兵预备役人员全程参与搜救在清凉峰探险失踪的省机要局干部钟洲胤。6月,龙岗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营救上汤村被洪水围困的6名贵州籍民工。9月,600余名民兵预备役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完成第三届森博会的安全警卫任务。

【民兵整组】 2004年6月3~20日,对全市民兵组织进行一次组织整顿,对专业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进行重点调整,增编4个专业分队。6月15日杭州警备区对锦城街道、玲珑街道和龙岗镇的民兵整组进行抽点,到点率100%,受到警备区的肯定。

【征兵工作】 2004年6月,组织人员深入26个乡镇开展征兵调研,摸清可征兵员底数和征兵难的关节点。加大宣传力度,8篇征兵工作宣传见报,电视台播出征兵新闻12条,1篇征兵工作经验材料被杭州市征兵办转发。征兵办公室坚持每周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与卫生、教育、公安、交通等各部门的协调。征兵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的规定。完成新兵征集任务。

【国防动员】  2004年,对国防动员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经济动员办公室、交通战备动员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组建全市第一支人防专业队,对专业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进行重点调整。

【国防教育】 2004年,先后为5个单位400余人讲授国防形势教育课20课时,完成全市8所学校4000余名学生军训任务,张贴国防教育宣传画30余幅。组织开展“爱中华、奔小康、强国防”征文活动,收到征文31篇,并上送征文2篇;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浙江省领导干部网上国防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国防教育活动。

(詹愈创)


武警中队


【概况】  2004年,临安市武警中队坚持从难从严训练,加强官兵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军事技能,深入开展“五小练兵”,突出防暴小分队建设。9月,举行了全国武警部队训练工作现场会,总部、各省总队40余位将领到会指导,肯定了中队在训练、后勤建设方面取得的各项成绩,被总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4名官兵记个人三等功。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开展了“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努力提高官兵思想文化素养。开展了“建设学习型警营、培养知识型军人”活动,1名士官获得法律专业大专文凭,3人参加法律中专函授学习,12名战士获得计算机初级证书。全年未发生任何警民纠纷。
    全年共有6名官兵立个人三等功,10名战士被评为“优秀士兵”。年底,中队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并获“基层建设先进中队”、“总队先进俱乐部”、“总队先进食堂”等荣誉。

(蔡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