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11-5959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国土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11-12-22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33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高虹镇高桥村集体土地2.333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高虹镇高桥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高虹镇高桥村集体土地2.3335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地、农田水利
2.2117
48
其他用地
0.121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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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34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高虹镇高乐村集体土地1.293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高虹镇高乐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高虹镇高乐村集体土地1.2934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地
1.0088
48
其他用地
0.284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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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35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城街道新溪桥村集体土地3.361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城街道新溪桥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城街道新溪桥村集体土地3.3618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3.3618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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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36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青山湖街道胜联村集体土地2.666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青山湖街道胜联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青山湖街道胜联村集体土地2.6667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
农田水利
0.4209
67.5
园地
1.2769
40.5
其他用地
0.9689
34.5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37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北街道潘山村集体土地0.695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北街道潘山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北街道潘山村集体土地0.6952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地
0.5801
67.5
园地
0.0380
40.5
其他用地
0.0771
34.5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38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北街道金马村集体土地0.666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北街道金马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北街道金马村集体土地0.6667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6667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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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39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板桥镇如龙村集体土地1.903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板桥镇如龙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板桥镇如龙村集体土地1.9036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地
1.2456
67.5
其他用地
0.6580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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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0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昌化镇双塔村集体土地2.333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昌化镇双塔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昌化镇双塔村集体土地2.3333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 地、农田水利
2.1905
67.5
其他用地
0.1428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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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1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昌化镇东街村集体土地0.333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昌化镇东街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昌化镇东街村集体土地0.3333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养殖水面
0.3333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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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2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昌化镇朱穴村集体土地0.175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昌化镇朱穴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昌化镇朱穴村集体土地0.1750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1750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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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3号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清凉峰镇颊口村集体土地0.533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清凉峰镇颊口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清凉峰镇颊口村集体土地0.5333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 类
名 称
面 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4936
48
其他用地
0.039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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