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97/2011-5959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1-12-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2011年计划第四批次征地方案公告(临政告〔2011〕244-256号)
日期:
2011-12-22 16:23
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量: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4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清凉峰镇湖门村集体土地0.078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清凉峰镇湖门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清凉峰镇湖门村集体土地0.0788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0788

48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5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太湖源镇青云村集体土地0.306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太湖源镇青云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太湖源镇青云村集体土地0.3064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地

0.1915

67.5

其他用地

0.1149

34.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6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太湖源镇金岫村集体土地0.158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太湖源镇金岫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太湖源镇金岫村集体土地0.1583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地

0.1583

57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7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太阳镇上太阳村集体土地0.533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太阳镇上太阳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太阳镇上太阳村集体土地0.5333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5202

57

其他用地

0.0131

28.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8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高虹镇虹桥村集体土地0.666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高虹镇虹桥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高虹镇虹桥村集体土地0.6667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6643

57

其他用地

0.0024

28.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9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高虹镇长溪村集体土地0.066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高虹镇长溪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高虹镇长溪村集体土地0.0667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其他用地

0.0667

24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0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南街道上畔村集体土地0.216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南街道上畔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南街道上畔村集体土地0.2166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其他用地

0.2166

34.5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1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玲珑街道东山村集体土地2.000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玲珑街道东山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玲珑街道东山村集体土地2.0000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2725

67.5

其他用地

1.7275

34.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2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於潜镇金家村集体土地1.366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d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於潜镇金家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於潜镇金家村集体土地1.3662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农田水利

1.0979

67.5

其他用地

0.2683

34.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3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潜川镇青山殿村集体土地1.497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潜川镇青山殿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潜川镇青山殿村集体土地1.4975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2743

48

 园地

0.3595

30

其他用地

0.8637

24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4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湍口镇湍口村集体土地2.000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湍口镇湍口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湍口镇湍口村集体土地2.0000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 地、农田水利

1.8306

48

其他用地

0.1694

24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5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北街道竹林村集体土地0.029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北街道竹林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北街道竹林村集体土地0.0290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0290

81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6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城街道新溪桥村集体土地0.027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城街道新溪桥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城街道新溪桥村集体土地0.0279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0279

81

/

/

/

/

/

/


五、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实行货币安置,安置费用从安置补助费中支出。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征地管理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以办理补偿登记。登记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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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297/2011-5959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1-12-22
2011年计划第四批次征地方案公告(临政告〔2011〕244-256号)
发布时间:2011-12-22
信息来源: 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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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4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清凉峰镇湖门村集体土地0.078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清凉峰镇湖门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清凉峰镇湖门村集体土地0.0788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0788

48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5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太湖源镇青云村集体土地0.306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太湖源镇青云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太湖源镇青云村集体土地0.3064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地

0.1915

67.5

其他用地

0.1149

34.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6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太湖源镇金岫村集体土地0.158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太湖源镇金岫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太湖源镇金岫村集体土地0.1583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地

0.1583

57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7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太阳镇上太阳村集体土地0.533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太阳镇上太阳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太阳镇上太阳村集体土地0.5333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5202

57

其他用地

0.0131

28.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8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高虹镇虹桥村集体土地0.666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高虹镇虹桥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高虹镇虹桥村集体土地0.6667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6643

57

其他用地

0.0024

28.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49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高虹镇长溪村集体土地0.066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高虹镇长溪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高虹镇长溪村集体土地0.0667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其他用地

0.0667

24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0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南街道上畔村集体土地0.216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南街道上畔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南街道上畔村集体土地0.2166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其他用地

0.2166

34.5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1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玲珑街道东山村集体土地2.000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玲珑街道东山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玲珑街道东山村集体土地2.0000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2725

67.5

其他用地

1.7275

34.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2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於潜镇金家村集体土地1.366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d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於潜镇金家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於潜镇金家村集体土地1.3662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农田水利

1.0979

67.5

其他用地

0.2683

34.5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3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潜川镇青山殿村集体土地1.497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潜川镇青山殿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潜川镇青山殿村集体土地1.4975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

0.2743

48

 园地

0.3595

30

其他用地

0.8637

24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4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湍口镇湍口村集体土地2.000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湍口镇湍口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湍口镇湍口村集体土地2.0000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耕地、建设用 地、农田水利

1.8306

48

其他用地

0.1694

24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5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北街道竹林村集体土地0.029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北街道竹林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北街道竹林村集体土地0.0290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0290

81

/

/

/

/

/

/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方 案 公 告

临政告〔2011〕256

2011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土字A〔2011〕—0357号文批准征收锦城街道新溪桥村集体土地0.027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锦城街道新溪桥村(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锦城街道新溪桥村集体土地0.0279公顷

四、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类

  称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

0.0279

81

/

/

/

/

/

/


五、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实行货币安置,安置费用从安置补助费中支出。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征地管理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以办理补偿登记。登记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