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日期:
2016-01-15 09:50
来源:
市人事局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临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临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姚桂明
开办资金
7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保障公民有平等的法律保护,组织、指导、协调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减收费用的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 2、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3、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 4、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6、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7、负责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 8、负责承办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法律援助管理事项。
住所
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平山路4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185MB0M85569E
举办单位
临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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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15 09:50:00
信息来源: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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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经临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临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临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姚桂明
开办资金
7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保障公民有平等的法律保护,组织、指导、协调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收、减收费用的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 2、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3、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 4、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6、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7、负责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 8、负责承办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法律援助管理事项。
住所
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平山路4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185MB0M85569E
举办单位
临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