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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林业局(农业局) | 成文日期 |
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经营主体补贴200元/亩,杭州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补贴300元/亩。经各主体申报,镇(街)村审核公示,中介机构核查后,确定全市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49个,复种面积10491.4亩予以补助,共计补助资金244.1234万元。现对2016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资金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临安市林业局(农业局)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站联系。
公示期:2016年11月19日-11月25日(共7天)
举报电话:63721293。
临安市林业局(农业局)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附件:2016年种粮大户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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