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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289/2017-5598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市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17-01-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7-01-16 14:13
来源:
市环保局
浏览量: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环境保护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临安市环保局 ;邮编:311300;电话:0571-63920277 ;传真:0571-637226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为2172条,其中政府公报2条,政府网站公开2066条,政务微博公开61条,政务微信公开40条,其他方式公开3条。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linan.gov.cn/col/col1229227878/index.html#reloaded,另外也可以在本单位办公室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受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3次,信函申请2次,网络申请1次,答复公开3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发挥了环保信息的服务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主动公开条数需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网上信息的维护管理不够及时和完善,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改进措施 

  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我局将在2017年做好以下两点,进一步提升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1、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水、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2、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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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环境保护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临安市环保局 ;邮编:311300;电话:0571-63920277 ;传真:0571-637226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为2172条,其中政府公报2条,政府网站公开2066条,政务微博公开61条,政务微信公开40条,其他方式公开3条。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linan.gov.cn/col/col1229227878/index.html#reloaded,另外也可以在本单位办公室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受理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3次,信函申请2次,网络申请1次,答复公开3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沟通交流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发挥了环保信息的服务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主动公开条数需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网上信息的维护管理不够及时和完善,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改进措施 

  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我局将在2017年做好以下两点,进一步提升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1、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水、大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2、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临安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