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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会议、培训定点采购工作,经区采购办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会议、培训定点供应商增补工作,本次增补工作将采用承诺入围方式进行。
一、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临安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会议、培训定点采购增补承诺入围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次承诺入围要求分为二个标项,标项一:农家乐客房(含双早)报价不高于200元(含),且承诺会议培训场所(不含客房)费用报价不高于8元/人(会议时间半天,会议场地限定人均2㎡),(适用所有供应商);标项二:酒店客房(含双早)报价不高于300元(含),且承诺会议培训场所(不含客房)费用报价不高于10元/人(会议时间半天,会议场地限定人均2㎡)。
注:供应商只能选择上述一个标项参加承诺入围,且客房报价和会议室价格不得高于现在同类酒店平均价格,农家乐只能参加标项一。
(三)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家乐除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会议接待能力,营业地点在临安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会议[培训]场所、招待所、农家乐;
(2)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注册完成的供应商须在承诺入围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前将所有资质文件予以更新(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等);
(3)供应商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标项一:
①客房报价是指酒店数量最多的标准双人间、单人间等,其房间数应占总客房的70%(含)以上;
②餐饮折扣率承诺在90%(含)以下;
③供应商须承诺在协议履行期内成为中央国家机关,浙江省省本级、各级市、县(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出差、会议定点单位,并按本次承诺的房间价格和餐饮折扣提供出差、会议服务。
标项二:
①客房报价是指酒店数量最多的标准双人间、单人间等,其房间数应占总客房的70%(含)以上;
②餐饮折扣率承诺在90%(含)以下;
③供应商须承诺在协议履行期内成为中央国家机关,浙江省省本级、各级市、县(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出差、会议定点单位,并按本次承诺的房间价格和餐饮折扣提供出差、会议服务。
(四)增补报名响应截止时间与地点:2017年11月10日下午4时00分,地点:地点:杭州市临安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杭州市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报名联系人:薛莹,联系电话:0571-23616007。
二、评审及入围方法
本次增补活动采用供应商申报、交易中心资格预审、评审小组现场考察评价、综合评审后推荐入围的办法。
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供应商承诺入围须知第(三)条”资格条件;
(2)区采购办、区交易中心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基本情况,客房、会议室、餐厅的数量与质量,主要设施,地理位置,服务承诺等(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参考供应商客房、会议室、餐厅的报价情况,对比市场报价、折扣率等(供应商如为2015 -2016年度会议定点培训的入围供应商的还需提供上一期报价);
(4)参考供应商近两年内的会议培训接待情况(金额、次数),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5)经审核评价后推荐。
三、定点供应商履约监管
(一)采用客房(会议室)空置率在线查询机制。拟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现对供应商客房(会议室)空置率在线查询,并结合定期检查和抽查方式考核供应商是否诚信履约的依据。
(二)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定点会议培训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现“会议(培训)联系单、资金结算单、履约评价单”三段式操作,对会议(培训)内容、结算价格和服务质量实时监管,做到整个采购活动过程透明化、公开化,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三)严格资金结算报销程序。会议(培训)费报销时除了打印标有“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采购定点会议(培训)结算单”外,还应当提供培训通知(文件)、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如果有)以及供应商所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会议(培训)费支付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
(四)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公开曝光。采购机构将在杭州市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供应商曝光,实行定点采购的跟踪问效,对不自觉履行《定点协议(合同)》,不能诚信经营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并报经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在交易网上进行公开曝光。
(五)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在定点采购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书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曝光”、暂停直至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加下一期《杭州市临安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会议、培训定点采购项目》。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超过协议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向采购人收取费用的;
(3)提供或涉嫌参与色情、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违纪服务的;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会议培训的;
(5)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6)供应商服务质量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甲方查实);
(7)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会议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8)因供应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重大损失的;
(9)供应商客房(会议室)空置率维护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
(10)供应商接待会议培训在人员数量、时间、费用结算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11)供应商接待会议培训等采购档案不规范及内部管理混乱的。
以上对供应商的所有处罚都将记入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会议培训承接范围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的通知](财办行〔2014〕2号)、[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7号)、杭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杭财行〔2014〕96号)、《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规定》临财预〔2014〕254号等文件规定,本期入围定点供应商可以承接一、二、三、四类会议和各类培训,但费用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五、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临安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附件: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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