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一、参保对象:
1 、本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异地医保的所有城乡居民;
2 、非本区户籍,常居临安5年以上(包括5年)的僧人;
3 、非本区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临安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 。
二、筹资标准:
2018年个人交费380元/人。低保、五保、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残疾人 、特困人员 、临安区区级劳模、低边收入户、三无人员等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仍免交 。
三、缴费流程:到户籍所在的行政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同时需办理好信用社代扣代缴签约手续,由信用社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扣款)。
四、参保登记、签约及扣款截止时间:参保登记、签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扣款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
五、补助标准:
序号 | 住院及特殊门诊 | 普通门诊 | ||
各级医院起付标准 | 补助比例 | 补助比例 | 中药补助比例 | |
1 | 本区卫生院300元以上可报部分补助(区内) | 75% | 50% | 50% |
2 | 二级医院600元以上可报部分补助(区内) | 75% | 23% | 25% |
3 | 三级医院800元以上可报部分补助(区内) | 70% | 23% | 25% |
4 | 本区定点民营医院600元以上可报部分补助(区内) | 70% | 23% | 25% |
5 | 区外定点医院800元以上可报部分补助 | 55% | 10% | 10% |
6 | 区外非定点医院800元以上可报部分补助 | 45% | 10% | 10% |
7 | 儿童两病区内、外住院800元以上可报部分补助 | 80% | ||
8 | 平产、剖腹产实行定额补助:平产1000元/人、剖腹产1500元/人; | |||
9 | 最高限额15万元以上可报部分补助由重大疾病补助资金承担50%; | |||
10 | 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可报费用最高限额为6000元; |
特注提示:
1、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场刷卡结报,无特殊原因过后不予补报;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医疗困难救助截止时间:本年度的费用应在下一年的3月31日前递交镇街城乡医保工作人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
3、咨询电话: 63716268 63746115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十一月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