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31231
索引号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环境保护局 成文日期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的验收意见
日期:
2017-12-29 11:07
来源:
浏览量:

临环函〔2017〕61号

关于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验收意见

 

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20t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项目验收的请示》及其它相关材料收续。根据《杭州市热电和工业锅炉清洁化(超低排放)改造竣工验收技术要求》(杭环发〔2016〕47号)文件要求和该改造工程验收请示、项目技术评估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及核查情况,经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一、你公司20吨/小时燃煤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于2016年4月基本建成,2016年5月通过168试运行,2017年10月委托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清洁化改造设施性能监测和评估,2017年12月临安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杭州谱尼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技术评估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系统运行能达到《杭州市热电和工业锅炉清洁化(超低排放)改造竣工验收技术要求》(杭环发〔2016〕4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即: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50mg/m3),工程建设较为规范,工程质量较好,工程验收所需资料基本齐全,原则同意你公司20吨/小时燃煤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二、下一步,你公司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制度。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

(2)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清洁化改造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进行环境应急演练,杜绝事故性排放。

 

                               2017年12月29日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成文日期
关于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的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临环函〔2017〕61号

关于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验收意见

 

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20t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项目验收的请示》及其它相关材料收续。根据《杭州市热电和工业锅炉清洁化(超低排放)改造竣工验收技术要求》(杭环发〔2016〕47号)文件要求和该改造工程验收请示、项目技术评估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及核查情况,经研究,形成如下意见:

一、你公司20吨/小时燃煤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于2016年4月基本建成,2016年5月通过168试运行,2017年10月委托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清洁化改造设施性能监测和评估,2017年12月临安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杭州谱尼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技术评估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系统运行能达到《杭州市热电和工业锅炉清洁化(超低排放)改造竣工验收技术要求》(杭环发〔2016〕4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即: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50mg/m3),工程建设较为规范,工程质量较好,工程验收所需资料基本齐全,原则同意你公司20吨/小时燃煤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二、下一步,你公司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监测体系,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制度。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

(2)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清洁化改造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定期进行环境应急演练,杜绝事故性排放。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