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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临交〔2017〕5号
临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临安港航管理处:
2017年春节将至,从往年看,“两节”期间往往是毒品犯罪的活跃期与毒品滥用的高发期,做好这一时期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社会易涉毒人群防毒抗毒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禁毒办的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月21日,在系统内部署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平安回家路,无毒最幸福
二、活动内容
(一)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各单位要紧紧抓住“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强的特点,在车站等人员密集性场所,通过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和公共交通工具车载电视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
(二)在本单位内部开展重点宣传。各单位要重点部署在本单位内部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在宣传栏开展贴近群众的禁毒宣传教育。要把涉及毒品的危害的内容融入节庆期间的各项活动中,使广大职工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坚决遏制吸毒、涉毒的情况发生。
(三)依托移动(互联网)终端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微信在移动终端禁毒宣传中的作用,把推广“浙江禁毒”、“杭州禁毒”、“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作为近期本地禁毒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各类人群中进行全面推广,结合日常工作生活及时转发相关禁毒微信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发动好、组织好。要落实禁毒宣传经费。宣传互动品(禁毒公益广告、中学生毒品预防教育通用模板等资料)请自行到“浙江禁毒宣传”QQ群15485180内或浙江禁毒下载,确保相关禁毒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媒体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禁毒“流动课堂”开展情况,有条件的要积极向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报送新闻素材,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禁毒宣传的社会成效。活动期间,每个单位要向局反映“流动课堂”开展情况的工作状态(要求图文并茂),并向 “浙江禁毒”、“杭州禁毒”微信公众号报送本地“流动课堂”活动开展情况的故事类题材(需自行制作好微信内容)。
(三)及时总结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17年2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安监科。同时请昌化段和临安段制作禁毒宣传资料(图片形式上传局安监科),并向浙江禁毒网投稿、“浙江禁毒”、“杭州禁毒”、“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投稿;请运管处落实在车站、公交车上播放和张贴禁毒公益广告(照片上报局安监科)。
临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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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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