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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市场监督管理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
2017-07-27 10:15
来源:
浏览量:

本局于 2017 6 7 日根据(杭临)市管强决字〔2017 9-21 (杭临)市管强决字〔2017 9-22 2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位于杭州临安宏润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有关财物(详见物字〔2017 9-21号、物字〔2017 9-22 2份《财物清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情况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决定将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至2017 8 29日。   

因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当事人,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当事人在10日内来我局领取《延长查封(扣押)决定书》{(杭临)市管强延字[2017]9-21},逾期视为送达。

 

 

 

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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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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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 2017 6 7 日根据(杭临)市管强决字〔2017 9-21 (杭临)市管强决字〔2017 9-22 2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位于杭州临安宏润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有关财物(详见物字〔2017 9-21号、物字〔2017 9-22 2份《财物清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情况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决定将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至2017 8 29日。   

因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当事人,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当事人在10日内来我局领取《延长查封(扣押)决定书》{(杭临)市管强延字[2017]9-21},逾期视为送达。

 

 

 

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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