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11月20日,临安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杭州临安黑色酒吧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日前,临安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锦城街道横潭路69号(1幢101)杭州临安黑色酒吧的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执法人员随即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立案调查。经查,该案违法事实清楚,并有受案登记、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现场照片等确实充分证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临安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同时,大队执法人员强调酒吧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办理合法手续,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放到首位,为顾客提供安全稳定的娱乐环境。该酒吧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消防违法行为,会按要求整改,并尽快整理资料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后再投入营业。
通过对消防违法单位的处罚,有力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和对火灾隐患存有侥幸心理的单位。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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