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82/2018-565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18-02-0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8-02-09 13:42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临安市人力社保局(2017年9月15日之后为临安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863号 ;邮编:311300;电话:0571-63721331 ;传真:0571-63721331;电子邮箱:laldbz@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断健全组织、制度建设,稳中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导航、依申请公开流程、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明确科室(单位)信息收集、办公室汇总、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公开程序。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原则,依法做好保密审查。

3、狠抓业务能效。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开通电话、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12333人工受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咨询和申请公开事宜,自2017年6月19日起12333人工受理电话被整合到12345市长公开电话,但考虑到群众的咨询习惯目前依然保留12333咨询热线,即群众科可直接拨打临安区以外拨打12345、临安区内拨打63812345或12333咨询区人社局相关业务。另外为了更好的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临安人社)等媒体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同时,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到服务民生的基点上。

4、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知识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程,明确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依托办公室,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分布于办公室、法制科、信息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积极参加区电子政务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培训工作,并认真学习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方法,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我局的相关信息,同时向全局传达会议精神,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已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所承担的依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权力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依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权力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及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5〕35号)文件精神,我局按要求及时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报送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杭州市要求,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布。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要求做好预算、决算等情况的报告及公开,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市人力社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2016年决算公开》等情况报告。

4、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通过区委区政府要求,及时印发相关文件,在局门户网站、临安发布、今日临安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2017年新增参保人数、各类保险征缴费用待遇支付水平,在办事大厅、各类咨询会、招聘会放置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布最近人力社保政策信息。截至目前,已向社会公布《关于印发《临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27号)、《关于调整临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33号)、《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42号《关于调整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59号)、《临安市大学生(留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实施细则(试行)》(临人社发(2017)61号)、《临安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训练实施细则》(临人社发(2017)62号)、《关于核定2017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94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129号)等多个相关文件。

5、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及时将当年报销总额、救助金额及明细反馈给全市18个镇街298个行政村,要求各行政村对外张贴公布。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电视台、电台、《今日临安》、网络问政面对面等方式多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如工资调整、社保关系转移、人才政策、失地农民的缴费政策等问题,发布社会关注的热点惠民政策50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但是申请人所述内容非我局业务,已告知申请人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申请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撤诉,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没有配备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目前4名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专业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仍需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今后,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逐步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培训纳入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操作水平,同时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9日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182/2018-565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18-02-09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9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临安市人力社保局(2017年9月15日之后为临安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863号 ;邮编:311300;电话:0571-63721331 ;传真:0571-63721331;电子邮箱:laldbz@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断健全组织、制度建设,稳中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科室(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导航、依申请公开流程、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明确科室(单位)信息收集、办公室汇总、分管领导审核的信息公开程序。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原则,依法做好保密审查。

3、狠抓业务能效。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开通电话、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12333人工受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咨询和申请公开事宜,自2017年6月19日起12333人工受理电话被整合到12345市长公开电话,但考虑到群众的咨询习惯目前依然保留12333咨询热线,即群众科可直接拨打临安区以外拨打12345、临安区内拨打63812345或12333咨询区人社局相关业务。另外为了更好的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临安人社)等媒体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同时,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到服务民生的基点上。

4、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知识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程,明确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依托办公室,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分布于办公室、法制科、信息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积极参加区电子政务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培训工作,并认真学习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使用方法,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我局的相关信息,同时向全局传达会议精神,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已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所承担的依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权力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依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权力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及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5〕35号)文件精神,我局按要求及时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报送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杭州市要求,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布。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要求做好预算、决算等情况的报告及公开,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市人力社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2016年决算公开》等情况报告。

4、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通过区委区政府要求,及时印发相关文件,在局门户网站、临安发布、今日临安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2017年新增参保人数、各类保险征缴费用待遇支付水平,在办事大厅、各类咨询会、招聘会放置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布最近人力社保政策信息。截至目前,已向社会公布《关于印发《临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27号)、《关于调整临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33号)、《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42号《关于调整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59号)、《临安市大学生(留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实施细则(试行)》(临人社发(2017)61号)、《临安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训练实施细则》(临人社发(2017)62号)、《关于核定2017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94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129号)等多个相关文件。

5、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及时将当年报销总额、救助金额及明细反馈给全市18个镇街298个行政村,要求各行政村对外张贴公布。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电视台、电台、《今日临安》、网络问政面对面等方式多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如工资调整、社保关系转移、人才政策、失地农民的缴费政策等问题,发布社会关注的热点惠民政策50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但是申请人所述内容非我局业务,已告知申请人向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申请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撤诉,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没有配备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目前4名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专业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仍需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今后,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逐步配备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培训纳入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操作水平,同时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