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06/2018-5646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安区武肃街1399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14646 ;传真:63722705;电子邮箱:2386894996@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规定》,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要求,区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布置。在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并指定具体联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拓宽渠道,及时公开。区教育局各类信息按照规定全部上网公布,网站内容面向市民,服务于群众,宣传政府各项教育政策,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做到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在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外,区教育局同时还通过临安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col/col1413715/index.html)、临安区教育局官方微博(http://www.weibo.com/lasjyj)和临安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临安教育”等公开有关信息拓宽公开渠道,门户网站设立教育阳光工程栏目,对广大群众关注的招生、招聘、收费、食堂等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到目前为止,区教育局还没有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是建章立制,有序推进。区教育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了主动和重点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协调发布制度,并通过网站公开发布,方便了公众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期限设为长期,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进行目录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共发布行政许可、政策文件公开信息113条。
(二)公开形式:互联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局还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故也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自身关注和重视程度不够高的问题。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依据上级要求,对本机关行政管理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规范性文书,并上网公开;指导下属学校(单位)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规范下属学校(单位)的各项行政事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安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安市教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
单位负责人:章威力 审核人:裘伟栋 填报人:孙新
联系电话:63714646 填报日期: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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