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15/2018-816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8-06-25
发文字号 临政办〔2018〕36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ALAD01-2018-0009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区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18-06-26 09:54
来源:
区府办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临安区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临安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5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临安区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十三五”发展规划》(浙经信资源〔2016185号),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性

我区开展墙体材料改革工作以来,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建筑应用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产能总体满足市场需求,粘土砖生产得到有效遏制,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区的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土地资源节约作出了应有贡献。但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仍存在总体规模偏小、工艺装备落后、劳动生产力低下、产品档次较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墙体材料产业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层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综合利用资源为目的,以提高工艺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为核心,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完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防止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新型墙材企业做大做强。

坚持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和开发应用,满足市场多样化、品质化的需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低小散”企业,有效引导行业开展组织结构调整,促进商业模式与管理创新。

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墙材,积极推广可替代原材料,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倡导清洁生产方式,走低消耗、低能耗、轻污染、多功能、再循环之路。

坚持协调发展。依据各地资源状况、现有产能及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布局,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形成各具优势的产业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0年,新型墙材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新型墙材行业企业提档升级。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一是大力发展新型墙材。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外墙保温材料,以及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重点发展构件预制化装配式墙材生产,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二是优化完善现有布局。按照“总量控制、实际需要、规划引领、循环发展”的原则,对现有烧结墙材、混凝土砖、加气砌块三类企业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其中:烧结墙材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能力总量控制烧结墙材产能总量严格控制在7亿块标砖以内。通过减量置换,在玲珑地区、於潜地区、昌化地区各新增1家隧道窑烧结墙材生产企业。混凝土砖生产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总量控制,生产企业总量控制在8家以内,玲珑地区4家、於潜地区2家、昌化地区2家。加气砌块生产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总量控制,生产企业总量规模控制在3家企业以内,玲珑地区、於潜地区、昌化地区1家。

(二)严控准入标准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16本)》和《墙体材料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成后,经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投用。烧结墙材生产项目优先考虑轮窑淘汰企业,混凝土砖生产项目优先考虑新型墙材认定企业。

二是严把项目选址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充分利用轮窑关停企业的闲置工业土地,盘活存量用地。

三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区经信局牵头组织国土、环保、规划、水利、林业等部门做好联审联批工作。

(三)推进绿色发展

推进清洁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对现有烧结墙体材料的生产企业,鼓励和支持新型墙材企业采用先进工艺设备技术,严格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新型墙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推广应用窑炉烟气脱硫除尘等技术装备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强化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各类工业固废、矿物尾渣、建筑废弃物、建筑渣土和淤污泥等废弃资源,进一步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新型墙材。

(四)加快兼并淘汰

一是推进联合兼并重组。根据产业规划布局,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混凝土砖生产企业整合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促进新型墙材生产应用与技术进步。

二是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证照不全,工艺技术落后、装备水平低,产品不符合质量管理规程等“低小散”落后产能的墙材企业,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处置

(五)巩固整治成果

建立镇街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日常监管,防止已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对信访和举报或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企业(作坊),坚决依法查处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经信、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规划、水利、林业、城管、安监、市场监、三改一拆办、国网临安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承担本辖区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大技术扶持。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管理,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降低改造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成熟一家推广一家,有序引导产业技术改造升级。

(三)加大舆论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墙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墙材革新工作,为发展新型墙材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意见自201881日起实施,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工作

 

 

政策原文:临政办〔2018〕3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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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临安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5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临安区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十三五”发展规划》(浙经信资源〔2016185号),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性

我区开展墙体材料改革工作以来,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建筑应用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产能总体满足市场需求,粘土砖生产得到有效遏制,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区的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土地资源节约作出了应有贡献。但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仍存在总体规模偏小、工艺装备落后、劳动生产力低下、产品档次较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墙体材料产业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层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综合利用资源为目的,以提高工艺装备水平、优化产品结构为核心,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完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防止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新型墙材企业做大做强。

坚持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和开发应用,满足市场多样化、品质化的需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低小散”企业,有效引导行业开展组织结构调整,促进商业模式与管理创新。

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墙材,积极推广可替代原材料,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倡导清洁生产方式,走低消耗、低能耗、轻污染、多功能、再循环之路。

坚持协调发展。依据各地资源状况、现有产能及市场需求等情况,合理布局,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形成各具优势的产业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0年,新型墙材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新型墙材行业企业提档升级。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一是大力发展新型墙材。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外墙保温材料,以及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重点发展构件预制化装配式墙材生产,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二是优化完善现有布局。按照“总量控制、实际需要、规划引领、循环发展”的原则,对现有烧结墙材、混凝土砖、加气砌块三类企业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其中:烧结墙材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能力总量控制烧结墙材产能总量严格控制在7亿块标砖以内。通过减量置换,在玲珑地区、於潜地区、昌化地区各新增1家隧道窑烧结墙材生产企业。混凝土砖生产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总量控制,生产企业总量控制在8家以内,玲珑地区4家、於潜地区2家、昌化地区2家。加气砌块生产企业实行生产企业总量控制,生产企业总量规模控制在3家企业以内,玲珑地区、於潜地区、昌化地区1家。

(二)严控准入标准

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16本)》和《墙体材料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成后,经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投用。烧结墙材生产项目优先考虑轮窑淘汰企业,混凝土砖生产项目优先考虑新型墙材认定企业。

二是严把项目选址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充分利用轮窑关停企业的闲置工业土地,盘活存量用地。

三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区经信局牵头组织国土、环保、规划、水利、林业等部门做好联审联批工作。

(三)推进绿色发展

推进清洁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对现有烧结墙体材料的生产企业,鼓励和支持新型墙材企业采用先进工艺设备技术,严格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新型墙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推广应用窑炉烟气脱硫除尘等技术装备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强化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各类工业固废、矿物尾渣、建筑废弃物、建筑渣土和淤污泥等废弃资源,进一步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新型墙材。

(四)加快兼并淘汰

一是推进联合兼并重组。根据产业规划布局,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混凝土砖生产企业整合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促进新型墙材生产应用与技术进步。

二是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证照不全,工艺技术落后、装备水平低,产品不符合质量管理规程等“低小散”落后产能的墙材企业,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处置

(五)巩固整治成果

建立镇街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低小散”问题企业(作坊)日常监管,防止已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对信访和举报或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企业(作坊),坚决依法查处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经信、发改、国土、环保、住建、规划、水利、林业、城管、安监、市场监、三改一拆办、国网临安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承担本辖区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大技术扶持。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管理,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降低改造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成熟一家推广一家,有序引导产业技术改造升级。

(三)加大舆论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墙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墙材革新工作,为发展新型墙材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意见自201881日起实施,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工作

 

 

政策原文:临政办〔2018〕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