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02X/2018-5656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湍口镇 | 成文日期 | 2018-08-29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湍口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湍泉街1号 ;邮编:311325;电话:0571—58616110 ;传真:0571—63618226;电子邮箱:latkz@qq.com)。
一、概述
2017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梳理信息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我镇认真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7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6条,其中,在“浙江省临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83条,其中部门镇街动态信息59条,机构信息4条,财政信息3条,人事信息5条,规范性文件2条,政府工作1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323条,其中,在“临安新闻网”湍口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3条,“政务直通车”信息554条,官方微博信息1345条,官方微信信息361条(其中原创118条,转发243条)。
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制度,并结合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等,方便公众检索、查询和复制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机关的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镇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临安新闻网湍口镇门户网站、浙江政务直通车、腾讯政务官方微博、湍口温泉小镇官方微信等。
由于本镇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7年度,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情况
因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问题方面,未进行过相关答复。
制度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我镇政务公开,我镇已于2016年8月1日下发《关于印发<湍口镇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通知》(湍政〔2016〕53号),并按照制度规定要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八、2018年工作打算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镇机关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办公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陶国英 审核人:章 超
填 报 人:程天明 联系电话:58616110
填报日期:2018.01.08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4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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