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地区管理员 | 成文日期 |
一、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2272.3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61.59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65.17万元,占总收入99.6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6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68.62万元),占99.68%;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7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6.2万元,占 93.57%;项目支出146.17万元,占6.43%;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6.6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8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768.6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69.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6.88万元,项目支出146.1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8.62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72.3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61.59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1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8.02万元,增下降16.07%。主要原因是:按照区财政局对2017年预算工作的部署,2017年委机关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内控制度,从严把关各项经费支出,特别是机关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6.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福利费有结余,项目资金中教育培训专项、办案经费未用足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75.5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9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福利费有较多节约。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9.0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办案件没有结束,部分发票未能及时报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6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86.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未使用,办案经费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7.4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3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0.9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年初没有列入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2.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8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7.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6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不纳入年初预算。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9万元,下降9.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1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临调研、对接工作,接待其他区、县、市纪委来临交流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财政部门同意办案工作餐费从办案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累计146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所有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75.58万元。单位实际支出146.17万元,另外有11万为财政直拨专项支出。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廉政报纸刊物订阅”、“天目清风”廉政宣教品牌营造及媒体宣传专栏合作建设、“廉政文化微作品征集优秀作品奖励”、“廉政文化精品示范创建”、“举报宣传”、“权力阳光质保金”六个项目经费用足,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有结余,主要是“三心三度”业务培训未开展;“办案经费”总体上使用规范合理。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8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46.09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委机关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委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从中下企业采购14.78万元,从小微企业采购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杭州市临安区纪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