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06/2019-5671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0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肃街1399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14646 ;传真:63722705;电子邮箱:2386894996@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8年,教育局认真贯彻实施《规定》,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要求,市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布置。在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并指定具体联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拓宽渠道,及时公开。教育局各类信息按照规定全部上网公布,网站内容面向市民,服务于群众,宣传政府各项教育政策,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做到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在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外,教育局同时还通过临安区教育局门户网(http://www.linan.gov.cn/col/col1413715/index.html)、临安区教育局官方微博(http://www.weibo.com/lasjyj)和临安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有关信息拓宽公开渠道,门户网站设立公告公示及教育阳光工程栏目,对广大群众关注的招生、招聘、收费、食堂等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到目前为止,区教育局还没有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建章立制,有序推进。教育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了主动和重点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协调发布制度,并通过网站公开发布,方便了公众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期限设为长期,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进行目录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共发布文件、其它信息等公开信息127条。
(二)公开形式:互联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局还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故也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自身关注和重视程度不够高的问题。下一步,教育局将依据上级要求,对本机关行政管理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规范性文书,并上网公开;指导下属学校(单位)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规范下属学校(单位)的各项行政事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临安区教育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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