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计生办:
现将《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梳理,在总结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谋划好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30日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临安区卫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深化“法治临安”为主题,以提升卫生计生法治治理能力为核心,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强化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全面深化。
1.完善落实法治保障机制,强化法治责任。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临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思路。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局内设科室和卫生计生单位依法行政任务分解,科学设置管理环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并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下属卫生计生医疗单位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优。
二、完善落实法治工作制度,强化依法行政。
1.分类推进,逐步建立卫生计生单位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临委办〔2017〕70号)文件精神,坚持分类规范实施。2018年,卫计局聘用满江红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至10月底,共审核行政机关合同25个,规范性文件 2 个,参与执法案件评查1次,疑难案件讨论5件,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3起,行政调解2起,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并逐步推进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目前临安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於潜人民医院、昌化人民医院、区安康医院、区妇幼保健计生中心、区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已聘用法律顾问,卫计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体系逐步形成。
2.加强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制度。重新制订下发《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法治制度,明确工作制度和责任科室,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从源头上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的管理。
3.强化指导,全面加强对委托执法的监管力度。出台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处罚工作的要求,建立重大案件两级法制审核、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处罚程序、备案和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等工作;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监督重点,全年组织开展案卷评查1次,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会2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分别邀请局法律顾问和区政府上法制办对我局行政罚案件中存在法律适用、程序等疑难问题进行专业指导,10月份组织开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邀请区法制办作《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问题剖析 》专题讲座。6月份根据区政府法制办要求,对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对委托执法的监督指导。
三、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
(一)强化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一是打响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卫生整治攻坚战。以杭州市国卫复评为契机,划分5个区块实行责任制、全覆盖、网格化的路段巡查,完成建成区800余家“四小”行业开展全方位排查,完成重点公共场所负责人国卫巩固培训会议,完成城中街“五小行业一条街”规范整治,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一次通”应用指导服务,完成“四小行业”许可亮证、健康持证、消毒设施、信息上墙、控烟管理5个方面规范化建设,促进“四小”卫生稳步提升。二是全力开展公共场所“风险防范”计划。开展以风险点专项治理、舆情热点场所治理、重大活动卫生保障、重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公示、民宿卫生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治理活动。三是全力开展“五水共治”保供水卫生监督行动。完善饮用水卫生监督网络,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美丽浙江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任务,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公示与报告工作;完善饮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7家水厂9个监测点全部上线,在远程监控、风险预警等取得效果;完善农村供水二级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协管巡查服务,推进农村百吨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推进全市龙头水公开工作。开展太湖蓝藻保障饮用水安全行动;完善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C级水厂提升改造。四是全力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抓学校开展卫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推进“浙江省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信息系统”应用;抓校园安全隐患卫生执法检查,促进学校卫生规范管理。
(二)强化医疗卫生监管。一是做好口腔诊疗3号行动。开展对口腔诊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消毒隔离、放射防护等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自律意识和管理能力。2018年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水肠道致病菌监测全覆盖。二是开展非法医疗美容“蓝盾”专项行动。按照全链条覆盖、全过程查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以“注射美容”安全为重点进行美容医疗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每月通报医疗美容场所执业信息和互联网不良信息监测结果,严厉查处无医师资质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三是打击无证行医不放松。通过协管信息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报告,提高非法行医发现率、复查率和现场处置率,“部门联动”更加紧密,联合取缔、配合取证、联动排摸,1-10月共查获无证行医案件11件,目前结案7件罚没款36.443万元。四是放射监管“4+2”提升治理。放射防护“4+2”规范提升进入第2年,开展放射诊疗单位防护专管员培训,完成“4+2”规范提升行动部署和再规范,全面推广放射诊疗卫生监督二维码公示信息。
(三)规范计生具体执法行为。一是继续落实“全面两孩”政策。认真贯彻新修改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二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依法处理不符合政策生育行为,落实市、镇(街道)两级审批责任制,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合议机制。
四、有效创新工作载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抽取比率、优化检查流程、优化人员配置,至10月底,国家双随机任务共166项,已完成166项,完成率100%;省级双随机任务 166项,已完成166项,完成率100%。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流程,严格“双盲法”、全程留痕、信息公开三项措施,做好预先准备、全程记录、处罚跟进、数据维护,立案处罚69家,处罚率20.8%。通过微信发布、网站公告、部门通报,发布“双随机”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个案抽查结果信息公示;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的宣贯应用,打通“双随机”抽查机制同政务公开、企业黑名单等制度之间的隔阂,让“双随机”成为卫生执法行动的标配,推进全领域双随机执法模式,国家卫生监督中心主要领导进行调研予以肯定。
(二)大力推进“智慧卫监”技术应用。一是建成集执法记录、在线监测、远程监控、许可服务、信息发布、监管平台、决策指挥、地理信息、电视电话 “九位一体”的“智慧卫监”指挥平台,全面实现“执法过程规范可溯”、“动态信息随时调取”、“远程监管便捷可视”、“监管信息及时发布”、“指挥调度科学有序”。二是推进“二维码信息公示” 3大平台应用,通过“平台搭建,协同维护,公众参与”,推出民宿卫生监管、医疗依法执业、放射诊疗监管3个“二维码信息2.0”升级版,66家民宿二维码信息公示已运行,依法执业(33家)、放射诊疗场所(38家)正在推广实施,积极推进卫生执法信息运用,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积极探索监督执法数据信息的挖掘与使用,谋划校园健康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报告,对信息的分析研判能力,挖掘信息背后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谋划卫生监督信息、协管信息融入 “智慧医疗”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
(三) 有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一是统一平台,规范组织建设。医疗纠纷调委会进驻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由专职和特聘调解员组成调解员医疗纠纷调解人员库,设立专家库,依托中心平台优势,互享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资源。二是部门联动,规范分工协作。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定期开展协调沟通,对每季度医疗纠纷形势研判分析,做好各类风险防控。三是提升能力,规范调解流程。坚持“合法、合情、合理”的调解原则,对申请或流转的医患纠纷,第一时间启动前期调查机制,全面掌握医患双方的诉求,综合考虑专业医疗机构认定、法律人士意见、患者及家属生活保障等因素,提出调解方案,做细善后工作,实时跟进医患双方履行调解协议状况,巩固调解成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临安市卫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组织实施普法工作,通过专题学习培训、案例讨论等形式,推动学法用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2次,组织干部新干线学法活动,举办法制专题讲座2期,分别邀请局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制办等专业法律人员作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健康临安”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及形式,下发《关于要求开展卫生计生主题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明确主题宣传日宣传内容、责任科室(单位)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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