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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174/2019-4446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地税局 成文日期 2019-10-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
2019-10-19 15:56
来源:
浏览量:

 


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由于第一次采购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无法开标,现进行二次招标。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投〔2018〕068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经临安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委托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临[2019]307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万马路以东,新民街以南,广电路以西,城中街以北,临安人民广场

建设内容:本工程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G1/G3),包括:绿化,广场管理及服务用房,广场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库、其他(楼梯、疏散通道)等,园路、场地工程、步行天桥、小品、雕塑、景观照明工程等;地下建设内容为社会公共停车库及其他附属用房等。

投资规模:本项目静态总投资概算约为 117029.6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2462.22万元,前期费用为 14301.63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 5629.67 万元,预备费为4636.11万元,已发生的前期工程投入10000万元。

合作期: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模式

合作范围: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范围内工程的投融资、施工和运营维护,政府负责项目方案的审查、审批、项目监管及绩效考核。本项目合作期满无偿移交政府。

资金来源:政府方、中标社会资本

股权比例:由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PPP总投资的25%(约29257万元)。其中政府方占股20%(约5851万元),社会资本方方占股80%(约23406万元)。注册资本于建设期内实缴完成。政府方出资代表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对申请人的规定;

2. 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

3.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负责项目施工的一方满足);

4.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联合体负责施工的一方满足)。

5.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可用余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提供银行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意向函。(联合体有融资责任的一方满足)。

6.自2013年1月1日起(时间以PPP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入选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 PPP 项目业绩(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

7.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8.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9. 允许申请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1)对联合体所有成员:符合上述1、2、7、8项。

2)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每一个申请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不同的分工来确定相应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多方同时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四、资格审查办法

1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2 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等:

报名时间:20191019日至20191027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5层报名;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5层;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11111000分前

递交地点: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11 1114时00分前

递交地点: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11 111000分

开标地点: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

九、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11 1114时00分

开标地点: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发布。

十一、投资保函:

投资保函金额:1000.00万元

交付方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联合体牵头人在确认谈判备忘录签署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向招标人提交投资保函。投资保函的担保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至项目公司或联合体牵头人根据项目合同提交建设履约保函之日止,招标人于建设期履约保函提交后退还投资保函。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同时发售,资格预审供应商须考虑未能通过资格预审而不能递交投标文件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投标费用。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1-61103577 1385715534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5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68319453

传真:0571-85213970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1-63728425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临天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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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174/2019-4446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10-19
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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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由于第一次采购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无法开标,现进行二次招标。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投〔2018〕068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经临安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委托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临[2019]307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万马路以东,新民街以南,广电路以西,城中街以北,临安人民广场

建设内容:本工程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G1/G3),包括:绿化,广场管理及服务用房,广场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库、其他(楼梯、疏散通道)等,园路、场地工程、步行天桥、小品、雕塑、景观照明工程等;地下建设内容为社会公共停车库及其他附属用房等。

投资规模:本项目静态总投资概算约为 117029.6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2462.22万元,前期费用为 14301.63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 5629.67 万元,预备费为4636.11万元,已发生的前期工程投入10000万元。

合作期: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模式

合作范围: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范围内工程的投融资、施工和运营维护,政府负责项目方案的审查、审批、项目监管及绩效考核。本项目合作期满无偿移交政府。

资金来源:政府方、中标社会资本

股权比例:由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PPP总投资的25%(约29257万元)。其中政府方占股20%(约5851万元),社会资本方方占股80%(约23406万元)。注册资本于建设期内实缴完成。政府方出资代表不参与项目公司分红。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对申请人的规定;

2. 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

3.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负责项目施工的一方满足);

4.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联合体负责施工的一方满足)。

5.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可用余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提供银行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意向函。(联合体有融资责任的一方满足)。

6.自2013年1月1日起(时间以PPP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入选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 PPP 项目业绩(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

7.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8.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9. 允许申请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1)对联合体所有成员:符合上述1、2、7、8项。

2)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每一个申请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不同的分工来确定相应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多方同时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四、资格审查办法

1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2 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等:

报名时间:20191019日至20191027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5层报名;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5层;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11111000分前

递交地点: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11 1114时00分前

递交地点: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11 111000分

开标地点: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

九、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11 1114时00分

开标地点:地点为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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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发布。

十一、投资保函:

投资保函金额:1000.00万元

交付方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联合体牵头人在确认谈判备忘录签署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向招标人提交投资保函。投资保函的担保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至项目公司或联合体牵头人根据项目合同提交建设履约保函之日止,招标人于建设期履约保函提交后退还投资保函。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同时发售,资格预审供应商须考虑未能通过资格预审而不能递交投标文件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投标费用。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8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1-61103577 1385715534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5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68319453

传真:0571-85213970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1-63728425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临天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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