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74/2018-57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7-1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
2019-10-27 17:45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各区直属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和《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已经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2.《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附件1

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区直属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涉及区直属公司承担党建工作、综合考评、重点任务、基础管理、经营绩效和加、扣分项六个方面,以量化形式计分。

一、考核指标设定

   (一)党建工作(基本分15分)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对区直属公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考核成果,按得100分的计1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二)综合考评(15分)

根据区综合考评办对区直属公司的考核结果,按得100分的计1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三)重点任务(基本分15分)

1.年度融资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分5分)。完成任务的计5分,其他按完成比例计分;

2.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基本分5分)。完成任务的计5分,其他按完成比例计分;

3.其他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分5分)。对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和区国控公司布置的任务,完成最好的计5分,其他酌情计分。

(四)基础管理(基本分10分)

1.基础管理指标(基本分7分)。1)制度建设情况(基本分5分)。主要考核区直属公司是否全面制定或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情况,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规划、法律事务、预决算、投融资、财务控制、人事管理、资产监管、业绩考核、履职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支出、收入分配、内部审计等方面,制度体系最健全的计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2)预算管理情况(基本分2分)。反映区直属公司预算编制和完成情况,预算管理最完善的计2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2.考核评议指标(基本分3分)。由区国资办、区国控公司和区直属公司监事会对区直属公司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得满分的计3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五)经营绩效(基本分45分)

1.偿债能力(基本分15分)。主要考核区直属公司偿还债务比例情况,完成当年偿债任务的计15分,其他按完成比例计分。

2.盈利能力(基本分15分)。主要考核区直属公司下属子公司利润总额增长情况(不包含政府补贴、土地出让金和资产处置等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和增幅最高的各计7.5分,其他按绝对值和增幅比例计分。

3.资本管理能力(基本分15分)。主要考核区直属公司净资产增长和资产负债率降低情况,净资产增幅最高、资产负债率降幅最大的各计7.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六)加、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获得区委区政府颁发综合奖项的,每项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颁发综合奖项的 ,每项加2分。以此类推,可累计计分。

2.扣分项目。1)在巡察、审计、财务监督检查中揭示问题并整改到位的,每项扣1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项扣2分。(2)有超发、滥发工资福利、违规录用人员等行为的,发现一项扣1分。(3)有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区国控公司)认定其它事项的,发现一项扣1分。(4)发生党风廉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按考核不及格处理。

二、考核得分计算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党建工作考核得分+综合考评得分+重点任务考核得分+基础管理考核得分+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加(扣)分项目得分。

三、年薪计算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区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确定。

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具体以杭州市薪改办核定的数值为准。

1.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和薪酬水平调控总体要求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2。年度考核得分最高的得最高系数,其他按得分比例计算系数值。

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性质以及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等因素,用幂函数法计算确定,最高不超过1.5

    四、公司副职负责人年薪的确定

公司副职负责人的年薪,根据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年薪和本人年薪系数确定。公司副职负责人的平均年薪系数按主要负责人的80%确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岗位职责、承担风险、贡献大小和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考评得分等因素,在主要负责人年薪的60%至90%之间拉开档次,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考评得分最高的年薪系数计0.9倍,其他按比例计算。

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考评得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70%+个人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得分×30%

    五、其他事项

本《年度细则》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201711日起试行。

 

 

 

附件2

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标准

(一)党建工作(基本分30分)

区直属公司在班子建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平稳运行,没有发生违规录用人员、超发或滥发工资福利、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等得满分。发现一起扣1分,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现一起扣10分。

(二)重点任务(基本分30分)

按时完成融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其他指令性任务的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三)经营绩效(基本分40分)

期末与期初相比,债务减少率和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长率最好的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任期激励收入核定

任期激励收入按任期内各年度年薪合计数的30%为基数,结合考核得分情况确定。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年薪合计数×30%(任期考核得分/100

任期激励收入的领取

    按照《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按622比例领取。

四、其他事项

本《任期细则》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201711日起试行。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174/2018-570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7-12
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7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各区直属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和《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已经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2.《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附件1

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区直属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涉及区直属公司承担党建工作、综合考评、重点任务、基础管理、经营绩效和加、扣分项六个方面,以量化形式计分。

一、考核指标设定

   (一)党建工作(基本分15分)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对区直属公司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考核成果,按得100分的计1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二)综合考评(15分)

根据区综合考评办对区直属公司的考核结果,按得100分的计1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三)重点任务(基本分15分)

1.年度融资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分5分)。完成任务的计5分,其他按完成比例计分;

2.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基本分5分)。完成任务的计5分,其他按完成比例计分;

3.其他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分5分)。对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和区国控公司布置的任务,完成最好的计5分,其他酌情计分。

(四)基础管理(基本分10分)

1.基础管理指标(基本分7分)。1)制度建设情况(基本分5分)。主要考核区直属公司是否全面制定或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情况,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规划、法律事务、预决算、投融资、财务控制、人事管理、资产监管、业绩考核、履职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支出、收入分配、内部审计等方面,制度体系最健全的计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2)预算管理情况(基本分2分)。反映区直属公司预算编制和完成情况,预算管理最完善的计2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2.考核评议指标(基本分3分)。由区国资办、区国控公司和区直属公司监事会对区直属公司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得满分的计3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五)经营绩效(基本分45分)

1.偿债能力(基本分15分)。主要考核区直属公司偿还债务比例情况,完成当年偿债任务的计15分,其他按完成比例计分。

2.盈利能力(基本分15分)。主要考核区直属公司下属子公司利润总额增长情况(不包含政府补贴、土地出让金和资产处置等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和增幅最高的各计7.5分,其他按绝对值和增幅比例计分。

3.资本管理能力(基本分15分)。主要考核区直属公司净资产增长和资产负债率降低情况,净资产增幅最高、资产负债率降幅最大的各计7.5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六)加、扣分项目

1.加分项目。获得区委区政府颁发综合奖项的,每项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颁发综合奖项的 ,每项加2分。以此类推,可累计计分。

2.扣分项目。1)在巡察、审计、财务监督检查中揭示问题并整改到位的,每项扣1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项扣2分。(2)有超发、滥发工资福利、违规录用人员等行为的,发现一项扣1分。(3)有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区国控公司)认定其它事项的,发现一项扣1分。(4)发生党风廉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按考核不及格处理。

二、考核得分计算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党建工作考核得分+综合考评得分+重点任务考核得分+基础管理考核得分+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加(扣)分项目得分。

三、年薪计算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区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确定。

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具体以杭州市薪改办核定的数值为准。

1.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和薪酬水平调控总体要求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2。年度考核得分最高的得最高系数,其他按得分比例计算系数值。

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性质以及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等因素,用幂函数法计算确定,最高不超过1.5

    四、公司副职负责人年薪的确定

公司副职负责人的年薪,根据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年薪和本人年薪系数确定。公司副职负责人的平均年薪系数按主要负责人的80%确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岗位职责、承担风险、贡献大小和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考评得分等因素,在主要负责人年薪的60%至90%之间拉开档次,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考评得分最高的年薪系数计0.9倍,其他按比例计算。

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考评得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70%+个人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得分×30%

    五、其他事项

本《年度细则》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201711日起试行。

 

 

 

附件2

杭州市临安区区直属公司负责人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标准

(一)党建工作(基本分30分)

区直属公司在班子建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平稳运行,没有发生违规录用人员、超发或滥发工资福利、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等得满分。发现一起扣1分,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现一起扣10分。

(二)重点任务(基本分30分)

按时完成融资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其他指令性任务的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三)经营绩效(基本分40分)

期末与期初相比,债务减少率和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长率最好的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任期激励收入核定

任期激励收入按任期内各年度年薪合计数的30%为基数,结合考核得分情况确定。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年薪合计数×30%(任期考核得分/100

任期激励收入的领取

    按照《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按622比例领取。

四、其他事项

本《任期细则》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20171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