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185/2019-596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26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临安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杭州市临安区审计局
2019年9月26日
临安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壮大集体经济,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实施。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浙农经发〔2019〕2号)要求,结合临安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集中利用半年时间,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以下简称“规范年”)活动,使全区村级财务管理达到规章制度健全、监管平台完善、财务流程规范、民主管理科学、审计监督有效、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理顺相关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二、主要举措
按照“规范、完善、创新”的要求,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新一轮财务大审计行动。区级层面按照省、市“三年一轮审”的要求,通过招投标,委托三家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新一轮财务专项审计,全面掌握村级集体资产运营和财务运行情况。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问题线索的村进行重点审计;对村干部任期内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项目工程建设发包、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审计。每审计一个村,下发一份整改通知书,切实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审计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及时完成整改。
(二)开展健全管理制度行动。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杭州市临安区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临安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区级层面制订出台新的《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区、镇(街道)、村三级“三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梳理、修订、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三资”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等。完善推广“三资”红黄绿分级管理制度,以今年100个村级财务审计为基础,年底以红、黄、绿分别标记100个村“三资”管理低、中、高不同水平,并将分级结果与村集体的责、权、利等奖惩对等运用。镇(街道)重点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前财务监督,积极参与各村财务计划编制和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对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事中要加强监督的程序化制度建设,严格按财务流程操作,确保会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村一级重点是加强财务民主决策制度,年初认真编制财务收支预算,经民主程序通过后报镇(街道)备案,村报账员在收付款时必须按规定审核凭据,在报账前送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并盖章后报代理会计。
(三)开展村级报账员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中共杭州市纪委机关、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村级报账员队伍集中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组织全区18个镇(街道)和298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报账员自查自纠,强化监督,督促整改。各镇(街道)要通过深入排查村级报账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要积极学习借鉴打造“金管家”报账员的好做法、好经验,主动从公开选聘、业务培训、结对帮带、保障机制、考核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村级报账员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胜任本职、清正廉洁的村级报账员队伍,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四)开展小微权力督查行动。区农业农村局、审管办、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以查看财务账簿和工作资料、实地走访、察看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定期检查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区纪委不定期组织部门联合督查。重点检查财务支出审批程序缺失、没有准确会计核算处理、白条抵库、重大经济事项不经民主决策程序表决通过、工程项目“应招投标而未招”、肢解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超过合同协议支付价款、村干部领取除区镇两级财政工资补贴以外的工资补贴、个人承担的税金到村里报销等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五)开展智慧审批、监管行动。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的九张流程图内容,区级层面要在原有金安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民主决策、资产资源处置、村级资金支付、工程立项审批、工程项目管理等5大方面的网上审批,实现集体资金银行直连转账功能,建成融信息采集、实时传递、数据分析、业务处理、查询汇总、监控指导、网络预警于一体的村级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每个操作环节都留下痕迹,各业务主管部门能够在平台上全程监管,确保农村“三资”管理更加规范。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明确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的镇级审批岗位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审批,做好村报账员的系统培训工作。
(六)开展农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行动。区级层面制订出台《临安区镇街农经管理工作指数和代理会计、报账员星级评价方案》,综合“三资”管理工作、农村改革工作、农经统计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土地承包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经管理业务培训及会议、组织评价工作、其他交办工作等方面对镇(街道)农经管理工作进行指数评价考核,其中对“三资”管理内容的考核监管加大权重,农经管理工作评价分数及排名将作为各镇(街道)考核、先进评选的主要依据。各镇(街道)要对标做好各项农经管理工作,同时按照日常工作要求对代理会计、村报账员工作进行星级评价并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代理会计、村报账员年度星级评价结果作为工作考核、先进评选、物质和精神奖励的重要依据。
(七)开展“九大”控债化债行动。按照《临安区化解村级债务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债务明晰行动、债务清除行动、履约清收行动、资源置换行动、物业经营行动、基金助力行动、规范管理行动、减支节约行动、规范工程行动等九大行动,各镇(街道)全力实现三年化债目标,确保完成2019年化债2亿元任务。根据《关于实行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制度的通知》,各镇(街道)做好村级债务警戒线设置工作,对接近预设警戒线下发《村级债务风险预警通知书》,规范村级举债的程序,严禁新增债务。
(八)开展农经培训和队伍建设行动。区级层面与浙江农林大学合作,借助浙江农林大的师资力量,开展区校合作培训。对农经分管领导、农经员、“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监事会主任、报账员等分批次进行培训,重点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其他方面改革等的认识、知识和业务水平。委托专业机构调研全区镇(街道)、村基层农经工作队伍建设现状。各镇(街道)要配合区里落实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配齐配足代理会计和村报账员,保障工资待遇,制订考核激励机制,将村级财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与考核结果相挂钩,促使其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更好履行岗位职责。
三、实施步骤
(一)2019年8月-9月: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全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现场会,全面布置规范年活动各项工作。
(二)2019年9月-12月:区、镇(街道)、村三级全面开展规范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三)2020年1月:区、镇(街道)两级对照规范年活动标准,认真组织自查,建章立制。迎接省级有关部门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规范年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消薄化债”、农村集体“三资”分级管理、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制定计划、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规范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区规范年活动部署,统一步调、统一行动,高标准严要求,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落实工作,按时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镇(街道)要善于发现农村基层的新问题,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解决新矛盾。要认真总结规范年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送给区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全区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水平。
附件:临安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安排表
附件:
临安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安排表
序号 | 活 动 内 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1 | 出台《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关于实行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制度的通知》 | 9月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民政局、审管办 |
2 | 村级小微权力联合督查 | 9月 | 区纪委 | 农业农村局、 民政局、审管办 |
3 | 召开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现场会 | 9月 | 区纪委 | 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审管办 |
4 | 村级债务警戒线设置 | 10月 | 各镇(街道) | 农业农村局 |
5 | 调研全区镇(街道)、村基层农经工作队伍建设现状 | 11月 | 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道) |
6 | 完成对各镇(街道)农经分管领导、农经员、代理会计、村主要负责人和村报账员培训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浙江农林大学、各镇(街道) |
7 | 村级报账员专项治理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区纪委、各镇(街道) |
8 | 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并在全区试点推广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区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审管办、农商银行、各镇(街道) |
9 | 按照“三年一轮审”,对100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财务审计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区纪委、各镇(街道) |
10 | 完善推广“三资”红黄绿分级管理制度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区纪委、财政局、民政局、审管办、各镇(街道) |
11 | 配齐配足代理会计和村报账员,保障工资待遇,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 12月 | 各镇(街道) | |
12 | 控债化债行动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各镇(街道) |
13 | 对各镇(街道)农经工作考核评价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各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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