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5/2019-596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12-0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临安区镇(街道)农经管理工作指数评价结果的通报
日期:
2019-12-06 09:57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结合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和市“村级报账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临安区镇街农经管理工作指数和代理会计、报账员星级评价方案》的通知(临农产改办〔2019〕3号)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农经总站)负责镇(街道)农经管理工作指数评价工作,每月记载汇总,同时组织了对18个镇(街道)的农经管理工作现场核查。现将第三季度镇(街道)农经管理工作指数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镇(街道)第三季度农经管理工作指数

序号

镇   

分值

序号

镇   

分值

1

锦城街道

76.1

10

天目山镇

77

2

锦北街道

87

11

太阳镇

79.5

3

锦南街道

84.6

12

潜川镇

86.7

4

玲珑街道

74.6

13

昌化镇

91.3

5

青山湖街道

69

14

龙岗镇

77.5

6

板桥镇

89

15

河桥镇

80.5

7

高虹镇

86.3

16

湍口镇

77.8

8

太湖源镇

87.8

17

清凉峰镇

75.1

9

於潜镇

81.8

18

岛石镇

77

备注:村级财务审计、奖励加分等涉及全年工作的内容,纳入第四季度或直接纳入年度总分。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个别村结(记)账不及时。个别村因前一个月发生的经济业务量少而出现未按月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结报并盘点货币资金现象。如河桥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10个村7月份未记账;太阳镇上太阳村7月份有收支未结报;龙岗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大峡谷村9月份未记账。

2.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部分村的现金、银行存款逐笔公开不及时、重大经济事项公开不及时,未严格执行按月公开的规定。少部分村因公开栏面积不够,财务公开表未全部公开张贴。如河桥镇云浪村7月份现金、银行存款逐笔公开不及时;湍口镇三联村7月份重大经济事项未公开;太阳镇上太阳村7月份财务未公开;潜川镇村级财务按季度公开,应该按月公开;青山湖街道雅观村7月份重大经济事项未公开;锦城街道新溪桥村7月份现金银行逐笔公开未执行;龙岗镇华光潭村7、8、9三个月财务未及时完整公开。

3.镇(街道)数据录入不完整。部分村未及时将村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录入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三资”监管系统功能使用不完全,未能很好发挥系统的监管作用。如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等“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未将原始凭证、合同、图纸及照片等资料扫描输入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於潜镇百园村1-6月份原始凭证、潜川镇麻车埠1-5月份原始凭证、玲珑街道各村1-4月份原始凭证、锦南街道各村1-5月份原始凭证均未扫描输入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湍口镇、清凉峰镇、青山湖街道、岛石镇、龙岗镇等各村的资产资源、锦北街道集贤村和回龙村资产资源、天目山镇闽坞村资源、板桥镇豆川村资源、锦城街道11个村股权信息均未输入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昌化镇西街村和东街村、太阳镇上太阳村、於潜镇金家村和自由村、潜川镇海龙村和牧亭村、锦南街道柯家村和市坞村、龙岗镇大峡谷村和华光潭村村级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均未使用。

4.农经干部工作没有专职化。18个镇(街道)农经干部平均承担5项工作,涉及党、团、纪检、人事、工会、耕地保护、农合联、招投标等各方面内容,特别是河桥镇、於潜镇、昌化镇、太湖源镇、锦南街道、清凉峰镇、龙岗镇、高虹镇等8位农经干部承担了6-8项工作,每天疲于应付状态,根本没有足够精力从事农经管理。岛石镇的农经干部空缺已经半年,一直由代理会计兼任,两头忙乱,非常不利于工作。

5.“三资”服务中心的代理会计人员配备不足,工作繁重,待遇偏低。按照有关规定,河桥镇、太阳镇、天目山镇、太湖源镇、锦南街道等各少1名代理会计,这些镇(街道)现有的代理会计日常工作远超额定工作量。龙岗镇等部分镇(街道)代理会计还承担了许多理应由其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的事务。有5个镇(街道)代理会计年总收入6万多元,4个镇(街道)代理会计年总收入只有5万多元。

6.部分村级报账员超龄。这部分报账员的电脑网络信息化操作、运用能力普遍较弱,不利于村级财务日常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如河桥镇河桥村、云浪村、罗山村,湍口镇三联村、湍源村、石室村,清凉峰镇颊口村,天目山镇杲村村、肇村村、对石村,青山湖街道雅观村、庆南村、安村村,锦北街道泥川村、龙马村,锦城街道青龙村,岛石镇桥川村,龙岗镇林坑村、兴龙村、望湖村等,共计20个村(社)的在职报账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7.“消薄化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镇(街道)普遍未出台2019年“消薄”扶持政策或实施方案,未制定细化到村的发展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未与各村(社)签订工作责任状,有部分2018年“消薄”项目未开工,建成的未运行、或未收益。

8.少部分镇(街道)报账员参加区级培训缺席、请假的较多。如玲珑街道报账员培训缺席3人次,请假10人次,迟到2人次;於潜镇报账员培训缺席1人次,请假7人次,迟到2人次;天目山镇报账员培训请假11人次等。

9.日常农经工作落实不到位。锦北街道、板桥镇、於潜镇、清凉峰镇等部分镇(街道)有业务负责人没有按照规定到现场参加农村产权交易现象。部分镇(街道)工作落实、资料报送不及时,青山湖街道6次没有及时报送工作资料,锦城街道、玲珑街道、太湖源镇、太阳镇、岛石镇等均有5次没有及时报送工作资料。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强化“三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九张图”,做好村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干部(自聘人员)报酬发放、误工(点工)操作、村级财务支出审批、村级事务招待、工程项目实施等工作;二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时报账,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按时记账、结账,积极开展村级财务自查,村级财务按月及时完整公开;三是做好财务审计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对审计问题落实整改通知书上的“问题清单”逐条调查、核实、整改,按时上交整改报告;四是农经信息系统要正常运行,镇、村两级“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要定期维护,会计原始凭证及时扫描进系统,相关财务、资产、资源、股权等信息及时录入完整。

2.配强农经管理工作队伍力量。一是农经干部专职管理农经工作。按照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市委办〔2010〕13号)“一般按1万人以下配1人、1-3万人配2人、3万人以上配3人的标准配足配强农经管理人员,确保农经队伍适应当前‘三资’管理任务的需要。配备2人(含)以上农经管理人员的乡镇,应落实1名农经业务主管人员,并享受乡镇(街道)中层待遇”等相关规定,请各镇(街道)配足配强农经管理人员,同时尽量减少农经干部非农经工作职责,实现农经干部专职化,确保农经工作高效落实。二是配足“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提高工资待遇,脱开理应由其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的事务,确保代理工作及时、高效。三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账员实行退职制度,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临农办〔2019〕1号)及时充实村级报账员队伍。

3.抓实各项日常农经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报送工作资料。二是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三是高度重视“消薄化债”工作,镇(街道)要将优质资源用于集体经济发展,要指导逐村落实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抓实各个工作环节,及早完成“消薄”任务。各村(社)要承担起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积极增收。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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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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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和市“村级报账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临安区镇街农经管理工作指数和代理会计、报账员星级评价方案》的通知(临农产改办〔2019〕3号)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农经总站)负责镇(街道)农经管理工作指数评价工作,每月记载汇总,同时组织了对18个镇(街道)的农经管理工作现场核查。现将第三季度镇(街道)农经管理工作指数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镇(街道)第三季度农经管理工作指数

序号

镇   

分值

序号

镇   

分值

1

锦城街道

76.1

10

天目山镇

77

2

锦北街道

87

11

太阳镇

79.5

3

锦南街道

84.6

12

潜川镇

86.7

4

玲珑街道

74.6

13

昌化镇

91.3

5

青山湖街道

69

14

龙岗镇

77.5

6

板桥镇

89

15

河桥镇

80.5

7

高虹镇

86.3

16

湍口镇

77.8

8

太湖源镇

87.8

17

清凉峰镇

75.1

9

於潜镇

81.8

18

岛石镇

77

备注:村级财务审计、奖励加分等涉及全年工作的内容,纳入第四季度或直接纳入年度总分。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个别村结(记)账不及时。个别村因前一个月发生的经济业务量少而出现未按月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结报并盘点货币资金现象。如河桥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10个村7月份未记账;太阳镇上太阳村7月份有收支未结报;龙岗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大峡谷村9月份未记账。

2.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部分村的现金、银行存款逐笔公开不及时、重大经济事项公开不及时,未严格执行按月公开的规定。少部分村因公开栏面积不够,财务公开表未全部公开张贴。如河桥镇云浪村7月份现金、银行存款逐笔公开不及时;湍口镇三联村7月份重大经济事项未公开;太阳镇上太阳村7月份财务未公开;潜川镇村级财务按季度公开,应该按月公开;青山湖街道雅观村7月份重大经济事项未公开;锦城街道新溪桥村7月份现金银行逐笔公开未执行;龙岗镇华光潭村7、8、9三个月财务未及时完整公开。

3.镇(街道)数据录入不完整。部分村未及时将村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录入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三资”监管系统功能使用不完全,未能很好发挥系统的监管作用。如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等“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未将原始凭证、合同、图纸及照片等资料扫描输入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於潜镇百园村1-6月份原始凭证、潜川镇麻车埠1-5月份原始凭证、玲珑街道各村1-4月份原始凭证、锦南街道各村1-5月份原始凭证均未扫描输入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湍口镇、清凉峰镇、青山湖街道、岛石镇、龙岗镇等各村的资产资源、锦北街道集贤村和回龙村资产资源、天目山镇闽坞村资源、板桥镇豆川村资源、锦城街道11个村股权信息均未输入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昌化镇西街村和东街村、太阳镇上太阳村、於潜镇金家村和自由村、潜川镇海龙村和牧亭村、锦南街道柯家村和市坞村、龙岗镇大峡谷村和华光潭村村级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均未使用。

4.农经干部工作没有专职化。18个镇(街道)农经干部平均承担5项工作,涉及党、团、纪检、人事、工会、耕地保护、农合联、招投标等各方面内容,特别是河桥镇、於潜镇、昌化镇、太湖源镇、锦南街道、清凉峰镇、龙岗镇、高虹镇等8位农经干部承担了6-8项工作,每天疲于应付状态,根本没有足够精力从事农经管理。岛石镇的农经干部空缺已经半年,一直由代理会计兼任,两头忙乱,非常不利于工作。

5.“三资”服务中心的代理会计人员配备不足,工作繁重,待遇偏低。按照有关规定,河桥镇、太阳镇、天目山镇、太湖源镇、锦南街道等各少1名代理会计,这些镇(街道)现有的代理会计日常工作远超额定工作量。龙岗镇等部分镇(街道)代理会计还承担了许多理应由其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的事务。有5个镇(街道)代理会计年总收入6万多元,4个镇(街道)代理会计年总收入只有5万多元。

6.部分村级报账员超龄。这部分报账员的电脑网络信息化操作、运用能力普遍较弱,不利于村级财务日常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如河桥镇河桥村、云浪村、罗山村,湍口镇三联村、湍源村、石室村,清凉峰镇颊口村,天目山镇杲村村、肇村村、对石村,青山湖街道雅观村、庆南村、安村村,锦北街道泥川村、龙马村,锦城街道青龙村,岛石镇桥川村,龙岗镇林坑村、兴龙村、望湖村等,共计20个村(社)的在职报账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7.“消薄化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镇(街道)普遍未出台2019年“消薄”扶持政策或实施方案,未制定细化到村的发展村集体经济行动方案,未与各村(社)签订工作责任状,有部分2018年“消薄”项目未开工,建成的未运行、或未收益。

8.少部分镇(街道)报账员参加区级培训缺席、请假的较多。如玲珑街道报账员培训缺席3人次,请假10人次,迟到2人次;於潜镇报账员培训缺席1人次,请假7人次,迟到2人次;天目山镇报账员培训请假11人次等。

9.日常农经工作落实不到位。锦北街道、板桥镇、於潜镇、清凉峰镇等部分镇(街道)有业务负责人没有按照规定到现场参加农村产权交易现象。部分镇(街道)工作落实、资料报送不及时,青山湖街道6次没有及时报送工作资料,锦城街道、玲珑街道、太湖源镇、太阳镇、岛石镇等均有5次没有及时报送工作资料。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强化“三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九张图”,做好村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干部(自聘人员)报酬发放、误工(点工)操作、村级财务支出审批、村级事务招待、工程项目实施等工作;二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时报账,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按时记账、结账,积极开展村级财务自查,村级财务按月及时完整公开;三是做好财务审计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对审计问题落实整改通知书上的“问题清单”逐条调查、核实、整改,按时上交整改报告;四是农经信息系统要正常运行,镇、村两级“金安易”三资监管系统要定期维护,会计原始凭证及时扫描进系统,相关财务、资产、资源、股权等信息及时录入完整。

2.配强农经管理工作队伍力量。一是农经干部专职管理农经工作。按照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市委办〔2010〕13号)“一般按1万人以下配1人、1-3万人配2人、3万人以上配3人的标准配足配强农经管理人员,确保农经队伍适应当前‘三资’管理任务的需要。配备2人(含)以上农经管理人员的乡镇,应落实1名农经业务主管人员,并享受乡镇(街道)中层待遇”等相关规定,请各镇(街道)配足配强农经管理人员,同时尽量减少农经干部非农经工作职责,实现农经干部专职化,确保农经工作高效落实。二是配足“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提高工资待遇,脱开理应由其他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的事务,确保代理工作及时、高效。三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账员实行退职制度,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临农办〔2019〕1号)及时充实村级报账员队伍。

3.抓实各项日常农经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报送工作资料。二是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三是高度重视“消薄化债”工作,镇(街道)要将优质资源用于集体经济发展,要指导逐村落实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抓实各个工作环节,及早完成“消薄”任务。各村(社)要承担起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积极增收。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