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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作案,查!
发布时间:2019-12-09 10:06:13  作者:王晶晶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201911月中旬,区农林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太阳镇斑竹坞和鹤岭村等地,有人无农药经营许可证在销售草甘膦除草剂。区农林执法大队迅速出动,第一时间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对有关住房、农用附房的实地检查、走访多位证人调查取证,一举查明了董某某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草甘膦)的违法事实,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思想教育。当事人己经深刻认识错误,诚恳接受了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查办,是大队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山核桃林生态治理工作精神、落实我区四部门《关于加强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严格实施“八个一律"的通告》的具体举措。当前,全区上下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山核桃林地治理工作,太阳镇等8个乡镇作为临安区山核桃主产区,是实施“八个一律”的重点乡镇,太阳镇村民董某某的行为,不但违反了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也与“八个一律”中要求的“山核桃林下一律禁用除草剂”相抵触,与绿色发展理念相违背。

农药无证经营,严重扰乱全区农资市场秩序,如果不及时坚决打击取缔,将给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特别是给除草剂在山核桃林地禁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今年截至11月底,己经查处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8起,共计罚没60623.5元。接下来,大队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维护农药经营秩序,助力山核桃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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